考生材料怎么补办

 2024-12-22 14:27:01  阅读 56  评论 0

摘要:高中档案丢了怎么补办,高中档案里面有哪些材料?高中档案是非常重要的,是每个人的原始档案,人事档案建档都是从高中开始,小学和初中没有档案材料(很多小白经常说要补小学和初中档案),当然很多人初中入团了,那就有入团志愿书。不论是进国有企事业单位,考公务员,考教师

高中档案丢了怎么补办,高中档案里面有哪些材料?

高中档案是非常重要的,是每个人的原始档案,人事档案建档都是从高中开始,小学和初中没有档案材料(很多小白经常说要补小学和初中档案),当然很多人初中入团了,那就有入团志愿书。不论是进国有企事业单位,考公务员,考教师编制等,都需要从高中学籍档案开始审档。

湖北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生档案

考生材料怎么补办

高中学籍档案里面有哪些材料?

不同省份,材料不同,即使同一个省份,不同年代,材料也有区别,主要包含如下东西

1.毕业生登记表

2.成绩单

3.学年评语表

4.高中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

5.体育合格登记卡

6.健康体质检测表

7.高中生家庭情况调查表

绝大部分高中学籍档案包含上述材料,但是像辽宁,四川等省,还有高中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表,像湖北省的高中学籍档案有学籍表等。

注意:从2014年左右起,很多省份高中学籍档案实行电子化,跟之前的有很大区别。

四川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高考材料有哪些材料?

参加高考并且被大学录取的高中毕业生档案里面有高考材料

1.高考报名登记表

2.高考体检表

3.高考志愿表

高中档案丢了怎么补办?

高中档案丢失是非常麻烦的事情,按常理来说,可以去学校申请补办,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多高中学校撤销或者合并了,无法补办,即使学校还在,很多老师也不在了,求人办事实属不易。另外,高考材料是无法补办的,丢了就丢了,因为这个材料是唯一的,也没有存档。

高考志愿卡

高中档案补办流程?

第一步:带上自己的证件去学校找老师

第二步:学校给表格,自己填写或者请人填写

第三步:找学校盖章

第四步:学校密封

1、先电话咨询所在地人事部门(人才市场)自己档案遗失了,补办需要补哪些材料,之后向学校咨询补办那些材料需要携带什么。因学校有你的成绩记录,成绩单肯定是可以补的,然后你得补毕业生登记表,本人经历是到学校重写填写一份。补好后装袋密封,带回到自己所以地的人事部门即可。

2、高中时期的档案可向原学校咨询是否还留在学校,如没在原校,问清档案的去向,如果遗失也由原校补。

如若在你补办高中档案时以前就读的高中还在,那我们就可以通过填写档案,补办申请,与学校沟通后给我们开具档案遗失证明,然后再拿上我们的个人证件去学校进行所需资料的复印,经学校盖章之后装在新的档案袋里面进行密封,拿去托管。但在这值得注意的是,我国规定不接受个人携带的档案,如若您所在的公司有档案管理权的可以直接存入公司。

那对于当时就读的高中已经撤销或合并的小伙伴来讲,高中档案丢失补办困难就相对大。

高中档案存档在以下三个地方:

一是高中:到当时就读的学校申请档案补办

二是人社局:户口所在地人社局或教育局

三是大学:高中档案提交到所考取的大学并在大学毕业后装入大学档案,后寄回户口所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师范生到教育局)或报到证的报到单位。

档案补办是环环相扣的,对于补办高中档案来讲,高中在补办档案无需花费多长时间,但如若高中撤销或合并,就需要找专业的机构先查询到档案在哪,才能采取相应的对策进行补办,这样需要花费的时间就会比较多,所以补办高中档案需要多长是因人而异的,也可以找专业的机构去受理补办相对专业与便捷一些。

高中档案补办流程说明

1.如果你的高中档案丢了,到自己的学校所在地,开具介绍信。

2.持介绍信道当地教育局(县级)基础教育科找相关的老师,向其索要高中档案信息表。

3.自己填制表格,或者不知道怎么填的话,找原高中的班主任指导下。

4.完成后请原班主任,签字盖章,再去校长那里盖章。

5.找自己的村主任,在最后一页证明材料栏盖村委会章,并由其签字。

6.到县教育局招生办公室,索要封条 封档。

注:记得要在办理前准备好自己的材料,如:高中毕业证。身份证等,补办档案正常情况是不收费的。另外:如果自己的原学校已经撤并,找不到原学校:

1.到当地教育局(县级)基础教育科找相关的老师,向其索要高中档案信息表说明学校已经被撤并。

2.到人事科,查找你原班主任和校长的所在单位,请他们签章

3.到教育局的办公室主任(负责掌管公章的那个)请他在学校盖章处加盖当地教育局的公章,并在盖章处加注:**学校于**年**月已撤并。

4.找自己的村主任,在最后一页证明材料栏盖村委会章,并由其签字

5.到县教育局招生办公室,索要封条封档。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九条

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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