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报考社会工作经历填不填

 2024-12-22 04:36:01  阅读 817  评论 0

摘要:公务员报考社会工作经历需要如实填写。公务员的考试方式:各个地方的考试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都有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各有不同,北京、山东、浙江、上海和广东等省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要报地方公务员考试的同学要注意查阅当地政府公布的招考简

公务员报考社会工作经历需要如实填写。公务员的考试方式:各个地方的考试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都有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各有不同,北京、山东、浙江、上海和广东等省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要报地方公务员考试的同学要注意查阅当地政府公布的招考简章,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当下就公务员考试改革的趋势来看,倾向于向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靠拢。

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以前公共科目笔试按A、B类职位分别进行。A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B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

公务员报考社会工作经历填不填

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时间由招考部门自行通知。从2006年开始,A、B类都要考一样的科目,就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只不过《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别命题。

扩展资料:

公务员考试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种形式:

1、国家公务员考试指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2、地方的公务员考试指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团等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

中央和地方考试单独进行,不存在从属关系,考生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政府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也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

中央公务员考试和地方考试性质一样,都属于招录考试,考生填报相应的职位进行考试,一旦被录取便成为该职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公务员政策可参看国家公务员网的相关政策。

地方公务员考试有资格考试和招录考试两种,资格考试即成绩合格者发给公务员资格证书,考生可凭此资格证在市、区、县等国家机关求职,如北京市。有的需要再参加具体部门的一些考试,有的直接面试考核。

绝大多数地方公务员考试采用的是招录考试的方式,考生选择职位报名参加考试,考上后就直接录取为该部门的公务员,和中央公务员考试程序一样。

百度百科-公务员考试

百度百科-国家公务员考试

待业就直接写待业,不会有影响的。不要求工作经历的职位,写和不写没区别,如果写假的,万一去查出来是假的,反而会背诚信处分。公务员考试工作经历填写真实的工作经历就可以了,填写工作经历只是方便以后政审的时候做背景调查。

工作经历应包含的内容有:

1、就职日期与离任日期,包括年份和月份。如果工作经历有间断,只列出年份亦可。

2、就职公司的公司全称,如可能,还应提供所在部门名称及母公司名称。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可知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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