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2日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中指出为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制度,更好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加快医疗保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将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逐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实现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公考角度解读
各方观点
人民日报:取消单位缴费划转个人账户部分,意味着医保基金社会统筹部分加大,增强了健康人向患病者的共济,对于健康者来说,日后自己生病也可获得来自社会成员之间更多的共济。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不断把群众的期盼点变成医保改革的着力点,医保改革就能不断取得新突破、带来新亮点。相信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医保门诊、住院报销政策的逐步完善,我国医保待遇保障水平必将日益提升,更好守护群众的生命健康,不断增强人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吉林日报:《指导意见》公布实施之后,需加快提高基本医保基金统筹层次和实现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做好制度衔接。考虑到基本医保基金统筹层次和跨地区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在组织实施上可以综合考虑、灵活推进。
中国网:国家医疗保障局推进以管理绩效来促进医保基金长期稳定运行,通过改革促进红利。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药品集中招采制度改革,实行打击欺诈骗保,防止过度医疗等改革举措,对医保基金产生了极大红利,提高了所购买医疗服务的质量、效益,降低了成本,提高了基金使用效率。
综合分析
一、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的意义
1.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逐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实现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2.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
3.有利于消除因疾病带来的社会不安定因素,能有效调整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的重要社会机制。
二、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的对策
1. 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2. 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科学合理确定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和计入水平。
3. 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探索个人账户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4. 完善与门诊共济保障相适应的付费机制。科学合理确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引导医疗机构和患者主动使用疗效确切、价格合理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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