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胜凯(1980--2011),男,贵州遵义市长征镇坪丰村村民。家中有母亲,三个姐姐,一个弟弟。2005年12月9日,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2008年3月25日刑满释放,他对社会产生仇视、报复心理。2009年10月14日,在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楼值班大厅,制造了一起个人恐怖主义事件,将一名法警、两名保安、一名女清洁工刺伤。受伤法警钟世鑫经抢救无效死亡。2010年7月21日,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何胜凯故意杀人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何胜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何胜凯不服,提起上诉。2010年11月25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何胜凯故意杀人案二审公开审理,当庭并未宣判。 2011年7月8日何胜凯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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