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综合执法体制经过24年的发展,形成了集路政、运政、港航和高速公路安全监管等职能于一体的综合执法机构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级别为副厅级,核定编制2591名,其中领导职数2正3副,处级职数42名。目前,总队内设综合处、政治处、法制处、勤务管理处(挂应急指挥办牌子)、事故对策处、装备财务处、科技信息处、纪检督察室等8个职能处室,下设直属支队、高速公路第一、二、三、四、五支队等6个正处级单位,以及46个正科级执法大队。
负责全市交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和宣传工作;研究制定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统筹组织、指挥协调全市范围的交通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负责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培训、考核、督查和行风建设工作;负责主城九区范围内的交通行政执法;负责全市通车高速公路运政、路政的行政执法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除外);查处违反路政、运政、港航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重大案件及跨区县(自治县、市)案件。同时对已实行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10个远郊区县进行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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