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是小学的章聘用单位写什么

 2024-12-20 04:45:01  阅读 825  评论 0

摘要:幼儿园名称。如果幼儿园使用的是小学的章,在招聘员工签署合同时,聘用单位需要写甲方的名称,也就是与之签合同的幼儿园名称。幼儿园,原称勘儿园,是几百年前从普鲁士引进的体制,旧称蒙养园、幼稚园,为一种学前教育机构。通州区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补充招聘公告根据《

幼儿园名称。如果幼儿园使用的是小学的章,在招聘员工签署合同时,聘用单位需要写甲方的名称,也就是与之签合同的幼儿园名称。幼儿园,原称勘儿园,是几百年前从普鲁士引进的体制,旧称蒙养园、幼稚园,为一种学前教育机构。

通州区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补充招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精神,为更好地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工作,我区决定于2021年11月在广州市第五中学设点公开招聘111名编制内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职位

幼儿园是小学的章聘用单位写什么

(一)招聘单位详见《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招聘2022年毕业生招聘单位****及网址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职位详见《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招聘2022年毕业生职位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毕业生(即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要求研究生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港澳籍2022年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应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应聘其他学科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2.应聘英语教师职位的,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或托福90分以上成绩单。

3.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90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4.2022年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转正前取得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不可抗因素除外),否则用人单位不予转正并解除聘用。

5.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者, 现场资格审查时须出具学业成绩单和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或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日。

四、招聘工作程序

按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评估、面试、笔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网络报名

2021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11月30日下午5:00,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网络报名的考生,报名成功后需要本人在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9:00—17:00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9:00—17:00。

(2)现场报名地点:广州市第五中学体艺楼(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村路32号)。

(3)现场报名流程:

考生本人到报考单位所属位置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扫码报名——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职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扫码报名:使用微信进行现场扫码报名,按现场指引进行报名操作。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与现场报名时间地点一致。

2.现场进行审查需提交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详见《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招聘2022年毕业生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附件3)。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需要提交的主要材料是: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2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3.注意事项:

(1)现场报名只接受考生本人报名,不接受他人代报名。

(2)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须确保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4)考生注意关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5)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请各位考生严格按要求做好相关的疫情防控措施。

(三)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2月3日(星期五)12: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成功报名且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包括综合素质评估、面试(试教形式)、笔试。其中: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免笔试。

考生凭相应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5)和防疫相关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一)综合素质评估

1.时间:预计在2021年12月4—5日(星期六、日)。

2.地点:广州市第五中学(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村路32号),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考生凭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安全考试承诺书参加考试。

4.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集体讨论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职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5.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6.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于综合素质评估结束后可通过“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通知”专栏、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查询。

7.综合素质评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视实际情况开考或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

(二)面试(试教形式)

1.时间:2021年12月8日(星期三)。

2.地点:由各招聘学校在本校组织(具体时间与场室以各校通知为准)。

3.参加面试的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安全考试承诺书参加考试。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笔试),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每名考生面试后,以书面的方式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该考生。

5.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

(三)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2021年12月9日(星期四)下午3:00后,考生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准考证(免笔试人员除外)。

2.时间:预计在2021年12月11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3.地点: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考生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安全考试承诺书参加考试。

5.笔试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等相关知识。

6.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体检),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可通过“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成绩查询”专栏、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成绩发布栏查询。

(四)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面试、笔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其中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在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面试成绩再按笔试成绩(其中免笔试人员笔试视同满分)的先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成为签约人员并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签约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5天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通知”专栏、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

签约人员名单公布后,招聘单位将与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的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另行通知),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

六、体检

按招聘职位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七、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lt;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gt;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组织考察时,同时将进入考察的考生送检察部门进行名单审核。考察或审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职位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人社局考试招聘栏(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在毕业后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二)考生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或以上,其它学科教师要求二级乙等或以上),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三)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十、防疫工作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请考生认真阅读《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现将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评估、面试、笔试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所有考生须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或小程序“穗康”)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穗)方式等情况。“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lt;37.3℃)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粤康码”(或“穗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二)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照广州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

(三)根据广州市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我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考生可关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进行查询。

十一、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做出不主动放弃面试、笔试、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做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被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考海珠区教育局公开招聘考试。

(三)相应的通知书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本次招考所有职位暂无法提供中、高级岗位及待遇(博士研究生除外)。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只能聘用到初级岗位,享受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七)本次招聘应届毕业生在招聘单位工作满三年后,海珠区教育局可根据区内公办学校实际情况实行跨校调配安排工作。调配工作一般在学年结束后进行。

(八)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九)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89185372或89185395(资格条件咨询)、(020)4008389296(报名技术问题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监督电话:(020)89185385。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复制链接到浏览器打开后:

提示: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2021年北京市通州区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补充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森林火灾扑救能力,增强区级森林消防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队员。补充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此次共补充招聘通州区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队员17人,具体招聘人数及岗位情况详见《2021年北京市通州区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补充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北京市户籍或取得北京市居住证明;

3.年龄及学历需符合《2021年北京市通州区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补充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有关要求;

4.报考专用车辆驾驶员岗位需持有A1、A2或B2驾驶证;

5.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6.具有良好的品行,政治审查合格;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8.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员中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录用。从事森林灭火工作年限较长、经验丰富的人员优先录用。

9.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10.由于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员所从事的工作较为辛苦且具有一定危险性,限男性报考。

三、报考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通州区新华北路117号院内)

2.报名注意事项

须报考者本人到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类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报名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

3.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并粘贴同底版1寸彩色免冠照片(白底),其中本人签字处须手签姓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非北京户籍的携带北京市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报考专用车辆驾驶员岗位的人员需携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北京市通州区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招聘知情书》(附件3)两份,本人签字处须手签姓名。

所有复印件上需本人手签“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姓名并注明日期。现场报名时,返回到报考人员手中的《报名登记表》将作为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的准考证使用,《报名登记表》丢失视同放弃考试。

四、考试安排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2021年12月12日(周日),具体地点及安排另行通知。

2.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报名登记表》参加体能测试。

3.测试科目为1500米跑、仰卧起坐、跳绳;单项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体能测试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4)。

(二)心理测试和面试

1.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人员将在报考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聘用岗位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为1:3。

2.心理测试和面试时间:2021年12月18日(周六),具体地点及安排将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通知公告栏(

3.心理测试采用合格评定制;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心理测试和面试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4.进入心理测试和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发现替考、作弊及不服从统一安排等违规行为,测试成绩无效,取消考试资格。

(三)体检及政审

1.参加体能测试和面试且心理测试合格人员,按照体能测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体检结果应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3.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需提交一份由被政审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材料。

(四)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通知公告栏(

五、录用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如出现录用岗位空缺的,按照同岗位进入面试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顺序,履行相关程序补充录用。

(一)入职培训

新录用队员上岗前,参加入职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自动放弃者,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工作情形的,不予录用。

(二)用工方式

聘用人员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用工,由通州区应急管理局委托劳务派遣单位,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统一录用,统一培训。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所有受聘人员由通州区应急管理局统一调配和安排至各分队相关岗位上工作。对不服从调配的人员,将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通州区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队员,按照准军事化管理,实行工作时24小时驻勤备战。

(三)工资待遇

通州区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队员平均工资水平按照《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进一步加强区级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20〕8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原则上队员首年薪酬按2018年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口平均工资的85%标准确定,并以3年为1个周期进行相应调整,队员待遇包含五险一金、高危职业补助等。

六、特别提示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政审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应及时通过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通知公告栏(

(四)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五)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由于从事的工作较为辛苦且具有一定危险性,适合男性报考,报名前请您慎重决定。

(七)报考人员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视疫情发展,如遇国家或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补充招录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调整公告将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通知公告栏(

(九)报考人员近期非必要不出京,做好个人防护。

附件:

咨询电话:69524647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

(节假日休息) 下午14:00-17:00

北京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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