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公务员跨县调动条件

 2024-12-19 16:57:01  阅读 489  评论 0

摘要:法律分析:公务员能跨县调转,调转的条件如下:1、选调生在基层单位实际工作时间必须满2年。在此期间,不得调动或借调到县(市、区)级以上党政机关工作。2、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后(选调生的跨县区调动应由县(

法律分析:公务员能跨县调转,调转的条件如下:

1、选调生在基层单位实际工作时间必须满2年。在此期间,不得调动或借调到县(市、区)级以上党政机关工作。

2、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后(选调生的跨县区调动应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向市委组织部报批,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向县(市、区)编办申报《控编通知单》,凭《控编通知单》到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介绍信,县(市、区)编办依据人员调动介绍信和《控编通知单》办理人员编制调整手续。

乡镇公务员跨县调动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六十九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

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和参照本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和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

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

第七十条 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

调任人选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和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不得有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调任机关应当根据上述规定,对调任人选进行严格考察,并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行考试。

第七十一条 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

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

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和其他工作性质特殊的公务员,应当有计划地在本机关内转任。

上级机关应当注重从基层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

乡镇公务员 调动

乡镇公务员五年服务期内,是能调动的。不过,根据招考约定要求,服务期内原则上只能在乡镇之间调动。如果不办理调动手续的话,比如借调或抽调到县市直部门,可以办理借调手续先去工作,待服务期满再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乡镇公务员写着五年内不可以交流,意思是五年内不得调离本县,可以在乡镇之间调动,也可以借调至本县县直单位。乡镇公务员就是在乡镇级政府部门工作的,行使国家行政权利、执行国家公务的政务类公务员和业务类公务员。

乡镇公务员五年服务期内原则上不能借调到上级机关,确实需要短期借调的,要在征得乡镇党委同意后才行。同时在乡镇工作不满2年的乡镇公务员一律不借调。 对于定向招录的基层公务员,未满服务年限,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其他的应当按照书面签订的服务协议来执行。

1、新录用公务员在服务期内一般不可以调动。

2、根据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规定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3、上级机关一般不得借调乡镇干部,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调的,应征得借调单位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并明确借调时间。

4、同时,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六条,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所以也不能辞职,辞职不批准,只会以开除的名义辞退。

对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公务员服务要求规定:

1、公务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以及录用、奖励、培训、辞退等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2、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3、各机关依照确定的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设置本机关公务员的具体职位,并确定各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四十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实行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公务员职级实行委任制和聘任制。

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

第四十一条 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

第四十二条 委任制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职务、职级发生变化,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职级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任免。

第四十三条 公务员任职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四十四条 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正常、正确的渠道是,首先了解接收的乡镇是否有空编,如有空编,就先找接收乡镇领导,再找调出乡镇领导,最后找县人事局领导,三家都同意后,人事局会给你一些表格填写(当然是写一些理由,如就近照顾年迈父母、解决夫妻分居等),并让你到两边乡镇盖章,再交人事局,人事局发调动函就行了。

不正常的渠道就得给这三家领导送礼。

当然各地情况不一,可能手续上也不完全一样,你可以问县人事局。如何是副科级以上干部调动,一般找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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