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待岗最长多久

 2024-12-18 06:36:01  阅读 878  评论 0

摘要:法律主观:劳动法没有规定待岗的具体时间,也没有规定不能超过多久,只是规定待岗期间的工资的《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五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

法律主观:

劳动法没有规定待岗的具体时间,也没有规定不能超过多久,只是规定待岗期间的工资的《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五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企业待岗最长多久

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一般是多久?

看具体情况,公司的规章制度对此有没有规定,如果没有规定算自动离职,一般需要公司以矿工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作出开除处理。

《劳动法》没有相关规定规定待岗多久自动离职,要看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如何规定的。若按照公司的规定待岗六个月仍不能安排上岗的话,公司可以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让员工待岗只要是双方一致意思的表示,都属于合法。企业可以在暂时停止经营的情况下,出资安排员工培训期间,员工个人要求中断工作,给劳动者待岗。企业在职工待岗期间,应按国家和本市规定为职工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生活费。

待岗是指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则安排职工待岗。待岗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降低工资支付标准,但是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事业单位的工作时间,一般是每天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但是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如果有特殊原因还需延长的,则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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