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条件下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2024-12-18 01:42:01  阅读 618  评论 0

摘要:法律主观:《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

法律主观: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也就是只有以上几种情况才需要付违约金

在什么条件下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培训服务期限如何规定

法律分析: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与“服务期”有着明显的区别和严格的界限。“服务期”需要基于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签订培训协议且明确约定服务年限。而法律上没有“必须服务期”的概念,将“必须服务期”认定为“服务期”没有法律依据。不论是“劳动合同期限”还是“服务期”,都不能剥夺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限制劳动者的依法辞职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没有依据所以不好规定,规定出来了也无法律依据

1、培训对象的选择要严谨。

2、培训的内容、必要性的确定。

3、培训可以内外结合,把部分培训外聘化,从而具备签订培训服务合同,要求其服务期限。

一、培训服务

1、培训就是培养+训练,通过培养加训练使受训者掌握某种技能的方式。

2、培训服务,即:以提升能力、培养技能、学历教育、认证培训等为目的,为企业或个人提供的服务。

二、注意约定服务期期限的培训是

1、用人单位花费大量费用招聘的人员;

2、投入大额资金进行过特殊培训的人员;

3、用人单位为其提供了特殊待遇的人员。期限是通常以5年期居多,与合同期限同步履行。当然实践中要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具体约定。

三、培训服务过期作废是否合法

1、合法

2、合同规定了服务期,培训者在服务期内进行培训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四十四条

国家依法发展职业教育,鼓励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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