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始建于1979年3月,初期为内蒙古自治区劳教所,1984年更名为内蒙古二道河劳改管教支队。
1990年更名为内蒙古自治区二道河监狱,1997年至今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第二监狱。
1998年12月被自治区司法厅命名为“自治区现代化文明监狱”称号,荣记集体二等功。
2001年被司法部命名为“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荣誉称号。
扩展资料2009年10月17日,呼和浩特第二监狱三监区正常组织罪犯劳动。罪犯乔海强、高博、李洪斌、董佳继抢夺了当班民警徐某的警服。
并将其捆绑,又将另一名当班民警兰建国残忍杀害 之后,一名罪犯穿上抢来的警服,其他3名罪犯换上便服,用抢来的警察门卡通过了几道关卡,在最后出门时引起了值班民警的怀疑。这几名逃犯打伤值班民警,强行冲出大门,抢劫一辆出租车后驾车逃脱。
2010年7月6日上午,令人震惊的“10·17”暴动越狱案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3名犯罪嫌疑人乔海强、董佳继、李洪斌构成暴力越狱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同时构成抢劫罪和绑架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百度百科-呼和浩特越狱事件
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激荡四十年呼和浩特第二监狱走过的那些年
一般2500-5000,而且监狱都有加工系统,年终奖金几万。
现在不管在哪的公务员,就属监狱系统公务员的待遇是最高的,公安局现在的待遇现在都不太行了,很是一般。
休息日是有的,而且一般一个星期是可以休4天以上,平时进监,三班倒,偶尔当晚班。
根据《公务员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这一规定奠定了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基本框架,为今后改革和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公务员工资制度的改革方向是,归并简化现行基本工资结构, 将基本工资确定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部分,适当拉开不同职务的工资差距;强化工资级别与待遇挂钩;在清理整顿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自行建立的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实行分类管理的工资制度,以适应公务员分类管理的需要;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二监狱】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电子邮件
beimuxi@protonmail.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