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弋江区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方案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聘用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
1、法警兼驾驶员3名(均为男性,其中持驾驶证A1照的1人,持驾驶证A2照的2人);
2、书记员1名(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历史。
(二)年龄:
1、应聘书记员为2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应聘法警兼驾驶员为30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法警兼驾驶员为大专以上学历,会驾驶(实际驾龄3年以上),身高1.73米以上,优秀复员、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书记员为全日制政法、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应熟练掌握计算机中文录入、文档处理技能。
(四)身体健康,书记员符合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要求,法警兼驾驶员符合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要求。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为加强监督,体现公平、公正,区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此次招聘工作,区监察局将予以全程监督。
(一)公告
2011年2月25日起在《大江晚报》上刊登《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在弋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方案》。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2月28—3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00。
2、报名地点:弋江区人民法院政治处报名,联系电话:4822831。
3、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驾照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4、报名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表,交笔试考试费45元和专业技能测试费45元,共计90元。
5、若报名比例达不到所聘职数1:3比例的,提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是否开考。
6、应聘者于2011年3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00。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报名时开具的考试收款收据,到弋江区人民法院政治处领取《准考证》。
(三)招聘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
1、笔试:各职位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1年3月5日上午8:3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为准。
笔试内容主要为“法律基础知识”,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民法》、《刑法》等。
2、专业技能测试:
⑴应聘书记员职位者,在经过笔试后均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书记员职位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录入和文档处理实际操作,要求录入速度每分钟70字以上,达不到基本要求的即被淘汰。
应聘书记员职位者经过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后,分别按其总分的30%和40%合成,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取前3名进入面试。
⑵应聘法警兼驾驶员职位者在经过笔试后均进入驾驶技能测试环节,该环节主要测试应聘者驾车的实际操作驾驶能力。
应聘法警兼驾驶员职位者经过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后,分别按其总分的30%和50%合成,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取前9名进入面试。
3、面试:应聘人员均须参加面试,面试入围者应在指定时间内到弋江区人民法院政治处交面试费80元,逾期不交费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素质和仪表气质等方面,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成绩汇总:书记员职位考生总成绩按笔试30%、专业技能测试40%、面试成绩30%的权数合成;法警兼驾驶员职位考生总成绩按笔试30%、驾驶技能测试50%、面试成绩20%权数合成。
上述各项考试成绩、入围人员名单和总成绩将在弋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及时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
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取舍)确定各职位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并及时在弋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分别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安部印发的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人在原单位(学校)的政治思想状态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一律取消其招聘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核。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初定人选在弋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确定聘用人员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有关会议批准,最终确定为聘用人员。
五、聘用政策和待遇
1、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综合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由用人单位与之签定聘用合同,一年一聘;用人单位按照弋政办[2008]4号文件管理聘用人员,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聘用人员,用人单位可予以解聘。
2、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1144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为1430元/月,并按有关规定购买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
本《招聘方案》由弋江区人才交流中心会同弋江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53—4225631,0553—4822831。
弋江区人才交流中心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为大家收集整理了《 2013年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类司法辅助人员:
1、0名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纪违法行为; 2、男性,身高172cm以上,双眼*视力均在0.6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2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公安院校毕业生、具有B1以上驾驶证者或有体育、写作等特长者优先考虑; 5、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类司法辅助人员:3名(书记员、打字员、接待员各1名)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纪违法行为; 2、书记员要求2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法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6cm以上; 3、打字员、接待员限女性,年龄35周岁以下; 4、书记员、打字员需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具备一定写作能力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4月1日8:00至4月10日17:00。 现场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专业证书、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3张,地点在望城区人民法院政工室(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雷锋东路31号);网络报名须上传报名登记表和现场报名所需材料至望城区人民法院政工室邮箱( wcfyzg2013@126.com ),或传真至0731-88179320。 2、技能测试 一类司法辅助人员测试体能(1000米中长跑); 二类司法辅助人员中的书记员和打字员测试文字录入。 测试时间拟定于4月14日。 3、面试 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根据技能测试40%和面试成绩60%取综合成绩依次排名。 4、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计划1:
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选,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5、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一般要求无三代以内直系(近)亲属被追究刑事责任,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四、聘用及待遇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与望城区人民法院签定《劳动合同》,期限3年。 薪酬待遇为基本工资+社会保险+绩效考核奖金,单位提供食宿条件。 联系电话:0731-88179316、88179315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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