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各科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组织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和接待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信访、计生、治安、后勤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文件起草、会议记录及公章、文书档案、技术档案资料的管理;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及机关基建、国有资产管理。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劳动保护、社会保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承办局管干部的管理;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负责全市水利系统劳动工资、安全生产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职工教育培训的管理工作;编制职工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水利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财务科
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及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对水利资金进行监督和审计;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对局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水政水资源科
负责水利法制工作;草拟水利规范性文件;组织江河岸线的审定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处理县(区)间的水事纠纷;承办水利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普法教育工作。编制水资源总体规划和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承办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审核入河排污口的设置,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监督城市取水和输水、用户用水中的节约用水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水利科
编制全市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市水利年度计划的编制、申报、下达及检查;负责水利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负责城市防洪工程及城市水利工作;负责编制大型灌区规划;负责水利综合统计工作;指导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工作;组织水利建设工程的检查验收。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六)技术科
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的技术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工程投资概预算、专业定额及有关造价工作的管理;负责主要江河流域的综合规划;对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实施监督;编制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负责水利科技成果和新技术推广工作;组织水利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监察室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行政监察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和宣传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5点。广西桂林市水利局下班时间是5点,法定节假日跟周六周天是不上班的。水务局原名水利局,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等,在职责区域内,负责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等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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