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97年度退伍士兵在这次清零政策上都有安置工作的,而是依据旧政《退役义务兵安置条例》(1987年12月12日发布实施)和新政《退役士兵安置条例》(2011年11月1日实施)规定由民政部门安置的退役军人,而并没有得到安置工作的;才有新的安置政策,也就是“清零行动”。
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月1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回答中国国防报记者提问时表示,启动“清零行动”,全面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
针对记者如何以超常规措施抓好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落实的提问,高晓兵回答,民政部对1978年以来符合 *** 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信息全部进行重新梳理。
梳理出来以后,按照已有的政策一一对应,凡是没有落实的都坚决要求落实,对此称为“清零行动”。
对于1978年后应有民政部门安置工作的退役军人,具有两个法规规定的条件:
一、依据已经废止的《退役义务兵安置条例》、农村户籍的退役士兵具备安置工作条件的有:
1、第八条规定:退伍义务兵原是农业户口的,由当地退伍军人安置机构按下列规定安置:
(一)对确无住房或者严重缺房而自建和靠集体帮助又确有困难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排一定数量的建筑材料和经费帮助解决;
(二)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下同)以上的,应当安排工作;
(三)对有一定专长的,应当向有关部门推荐录用;
(四)各用人单位向农村招收工人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退伍义务兵。
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超期服役的退伍义务兵和女性退伍义务兵,应当给予适当照顾。
2、第九条规定: 原是城镇户口的退伍义务兵,服役前没有参加工作的,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办法,各接收单位必须妥善安排。
3、第十条规定:因战、因公致残的二等、三等革命伤残军人(现在的五级、六级、七级、八级残疾军人),原是城市户口的,由原征集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原是农业户口的,原征集地区有条件的,可以在企业、 事业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不能安排的,按照规定增发残废抚恤金,保障他们的生活。
二、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此条例已经不分城镇户籍、农村户籍了)退役士兵具备安置工作条件的有: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 *** 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1:建立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即有宪法、兵役法、国防法等法律依据,也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建立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也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国家退役军人安置政策的创造性举措。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安置保障工作,坚持把退役军人就业安置工作作为关系军队、社会稳定的大事,近年来先后制定了《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等优抚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退役军人这一特殊群体,他们在从军期间保家卫国,承担着作战及其他急难险重任务,把一生中最美好的年华献给了国防事业,作出了常人难以做到的贡献,需要国家同社会从根本制度的角度给予保障。从现实上看,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和地方人事、就业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关于退役军人就业安置优待保障的一些政策法规已经严重滞后于国家和军队改革发展的步伐,极有必要对退役军人管理、法律、政策保障体制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和完善。
2.建立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退役军人的社会保障,关系到该国部队的士气和战斗力等重大问题,因此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多数国家的退役军人都能享受政府和军方给予的一些待遇和培训。在美国,其退役军人上大学可以获得政府的资助,一些国家的退役军人还能够享受到优惠条件的社会保险,有的国家将退役军人的保险费全部由政府或军队承担。有的国家为保障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广泛建立了一些从事退役军人社会保障的外围组织。如,美国、俄罗斯政府在社会上建立了一些专门从事退役军人社会保障的协会、基金会和中心等。这些组织在维护退役军人及其家庭合法权益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使军人退役后能得到恰当的就业安置,各国通常成立专门的职能机构。如美国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职业与训练处,日本防卫厅人事局及各级司令部的就业支援业务课等,专事军人就业管理工作。另外,国外通常由国家出资,为军人举办各种形式的就业培训,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俄罗斯也在莫斯科等城市成立了一批退役军人培训中心,为即将退役的军人提供咨询服务,帮助他们申请国家援助、贷款进行创业和开展法律援助。这些中心内还设立了互联网系统,为职业培训、职位介绍提供资料。据统计,经过培训的退役军人,有七成能够再就业。尽管我国国情和外国不同,不能在待遇上照搬他们的做法,但其高度重视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完善退役军人社会保障制度、国家和社会尊重与优待退役军人的经验确实值得我国参考和借鉴。
3.我国已具备建立退役军人管理和保障机制的条件和能力。近年来我国综合国力大幅提升,2011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为47.3万亿元,经济总量世界排名第二,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5083元。据世界银行统计,2011年我国人均国民收入4930美元,已进入中高收入国家行列。可以说,我国已有财力来建立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
4:建立退役军人管理和保障机制关系军队、社会的稳定和祖国的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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