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进入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的考生恶意中伤考核组工作人员属于违纪违规行为,考生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2、其次责令其停止考试资格三年,通知其所在单位(非在职人员通知其所在街道),并予以公开通报批评。
3、最后交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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