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覆盖了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海洋、水流、耕地等7个领域,并要求加强参与主体的补偿政策的协同联动。对此,请谈谈你的看法。
1.分析《意见》出台背景、目的。
(1)在党中央统一部署下,在森林、草原、湿地等多个领域建立了生态补偿机制,取得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补偿覆盖范围有限、政策重点不够突出、奖惩力度偏弱、相关主体协调难度大等问题。
(2)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当前以及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
2.分析《意见》出台的意义。
(1)顺应发展需求。生态环境是关系民生的重要一环,保护生态环境需要落实各方权责,该意见的出台是对存在问题的进一步解决,如覆盖范围、谁来主导的问题,能够更好弥补生态保护制度的空缺。
(2)职责更加清晰。进一步厘清了生态保护补偿的政府和参与主体权责边界,明确了政府主导有力、社会参与有序、市场调节有效的生态保护补偿体制机制。
(3)激发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按照受益者付费的原则,合理界定生态环境权利,促进生态保护者利益得到有效补偿,激发他们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
3.《意见》落实面临的困难。
(1)有一定的财政压力。目前生态补偿资金90%以上来源于各级政府资金,随着未来政策的持续推进,资金会比较紧张。
(2)参与主体覆盖不全。《意见》明确了参与主体,是由国家或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或农牧民进行生态保护补偿,其他社会主体还未覆盖。
4.结合实际落实《意见》。
(1)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重要意义及具体做法等宣传普及,创新宣传方式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宣传,引导社会每一位人员自觉主动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中来。
(2)完善资金保障制度。加强政府各部门的资金统筹,合理运用资金,并尝试多领域协同合作,多渠道筹集资金,缓解压力的同时也能做到持久性。
(3)强化监督问责机制。加强对政策落实的效果跟踪,科学开展工作评估,对于坚持责任到人制度未落实、依然存在严重问题的要依法依规加大问责力度,做到有问题及时改、老问题大力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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