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到在银行离职的原因
问到在银行离职的原因,在面试的时候,离职原因让人很纠结的一个问题,毕竟这一个问题不好回答,回答错误了容易留下不好的印象,下面我带大家简单了解一下问到在银行离职的原因怎么回答.
问到在银行离职的原因1
1、待遇不高,工作时间长;
2、和上司关系紧张,工作不开心;
3、用人单位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不能满足劳动者的预期效果和人生目标的达成;
4、升职加薪的空间下,无工作动力和激情等;
5、其他原因
劳动者辞不辞职取决于劳动者本人,劳动者辞职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已正常上班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属于劳动者违法,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问到在银行离职的原因2
1 、与自己的职业规划不符合 。比如说你现在是做网络推广的,但是你的希望自己从事的行业是会计专业,想在会计方面有所成就。
2、 离家距离太远 。可以说以前上班的地方,与自己所住的地方距离太远,比较浪费时间。
3、 根据面试的工作来 说。比如说你以前做文员,现在面试销售。可以说想挑战自己,不喜欢太死板的工作。希望工作有激情,而不是一成不变。
4、 公司经常拖欠工资 。对于大学生来说,一般都是月光族,而公司喜欢拖欠工资,会对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
问到在银行离职的原因3
1、最重要的是: 应聘者要使招聘单位相信,应聘者在过往的单位的“离职原因”在此家招聘单位里不存在。
2、避免把“离职原因”说得太详细、太具体。
3、不能掺杂主观的负面感受, 如“太幸苦”、“人际关系复杂”、“管理太混乱”、“公司不重视人才”、“公司排斥我们某某的员工”等。
4、不能躲闪、回避, 如“想换换环境”、“个人原因”等。
5、不能涉及自己负面的人格特征, 如不诚实、懒惰、缺乏责任感、不随和等。
6、尽量使解释的理由为应聘者个人形象添彩。
尽量采用与工作能力关系不大、能为人所理解的离职原因,如为符合职业生涯规划、上班太远影响工作、充电、休假、生病等。
1、离职原因可以在确保真实客观的基础上,采用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方式表达出来。如果原因容易引起误解的,尽量委婉地表达。
2、大家都可以理解的离职因素尽可直说无妨,比如“专业不对口”、“生病”、“职业生涯规划的需要”、“公司结构的变化带来的影响”等。
3、尽量用一些不可抗力的原因如身体原因、读书进修、家庭问题等雇主不好意思阻挠的原因 。
4、您可以选择诸如此类的理由,如像“大锅饭”阻碍了发挥、上班路途太长、专业不对口、结婚、生病、休假等等人们都可以理解的因素,是尽可以如实道来的。
问到在银行离职的原因4
1、人岗吻合率较低: 第一种情况是公司所需求的技能与我拥有的技能是一个交集,并且交集面较小,那么这个时候劳资双方都可能不划算;第二种情况是我的技能是公司所需技能的子集或公司所需技能是我个人技能的子集,这时劳资双方其中有一方会不划算。这种无法较充分实现劳资双赢的合作是不会长久的,也即会是阶段性的。
2、职位的生命周期已到 :企业中的一部份职位是为配合企业完成阶段性任务而特设的,并非常设职能,因此当这一阶段任务完成又找不到适合岗位时,我就得离开。
3、没有成就感: 当我已想尽办法都无法改变目前环境、局面、观念等的时候,我会因无所突破而离职。(这种回答方式要有后续补充说明,否则考官会认为你无能)
4 、企业发展较慢 :当我在企业呆了较长时间,而因企业发展较慢,使我无法吸收新的养分或获得发展机会的时候,我会选择离职。(涉及到心态、价值观与忠诚度问题)。
5、个人成长问题 :当我所处位置横向与纵向发展空间都不大的时候,我会因难以突破而离职。(涉及到心态与忠诚度的问题)。
6、职业规划问题 :在企业中无法实现我个人的职业生涯计划时,我会选择离职(当心考官会认为你不稳定)。
7、理念问题 :当我的理念与企业理念差距较大,又无法有效融合的时候,我会选择离职(以这种方式回答太危险,除非在之前你已让主考官感觉到你在一家经营管理理念不健康的企业中工作,而你的理念又是正确的,否则最好不用)。
8、用人机制问题 :一朝皇帝一朝臣的用人机制除反映了一种群带关系外,更揭示了用人要讲究匹配互补。我的主子换了,把我也换了,并不代表我有什么问题,只是说明我与新主子不是最佳搭档,我不能与其有效的形成有利于企业的匹配互补组合(内阁重组就是这种情况)。
有的时候采用其中一种方式回答就可以,有时需同时采用几种方式组合回答,但不管你怎么回答都可能有一定风险,因为考官还会追问下去,因此你还必须准备好对你当时有利的解释,当然这种解释不只局限在这一道题中,而是可以渗透在整个面谈的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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