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规守纪的内容怎么写?

 2024-12-16 19:00:01  阅读 906  评论 0

摘要:我们是新时代的小学生,是未来科技发展的接班人,所以,我们要从小做起,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文明做人的好习惯。其中养成良好的品德习惯更为重要,因为良好品德是中华民族一种历史悠久的传统美德。我们要让这种美德继承下去,就要从小学会做人,例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上的每

我们是新时代的小学生,是未来科技发展的接班人,所以,我们要从小做起,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文明做人的好习惯。

其中养成良好的品德习惯更为重要,因为良好品德是中华民族一种历史悠久的传统美德。我们要让这种美德继承下去,就要从小学会做人,例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上的每一条规定。其中有一条这样说道:

尊敬师长,见面行礼,主动问好,要用尊称,不直呼姓名。

遵规守纪的内容怎么写?

每天在学校里,我们会见到非常多的老师,有教语文的,有教数学的,有教科学的,还有教音乐的。我们不可能把每个老师的姓都叫上来,这时候,我们便可以礼貌的说一句:“老师好!”

这句话,包含了我们对老师的尊重,也代表了同学们感谢老师传授给我们知识。当老师听到这满含深情的一句话时,心情将是怎样的激动啊!

有一位思想家曾经说过:播下一个动作,便收获一个习惯;播下一个习惯,便收获一个品格。现在,我们正处于人生中最关键的求学探索时期,在这个时期的所作所为,将潜移默化的影响我们自身的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

所以,我们应该先成人、后成才,不要做一部单纯掌握一些知识技能的机器,而要成为一个身心和谐发展的人。

询问笔录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主要记写询问活动的组织情况。一般按印好的格式逐项填写。内容包括:询问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具体到何时何分钟)、询问的地点、侦查员姓名、记录员姓名、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业、现住址)。还应写明被询问人与案件所涉及的某些特定的人或事件的关系。

(二)正文这部分内容是询问笔录的重点。用问答式记写方式,主要记写询问活动的进行情况。开头,第一问答。应告知被询问人要如实提供证言、证词,讲明应负的法律责任。主体问答内容的记录要求内容真实、详细具体。一般包括三项内容:

记清情况来源;

记明被询问人提供的各种人物和事实的具体情况及根据;

记录被询问人感知案件情况的主客观条件。

其中被询问人提供的每个情况,如人物、时间、地点、经过、结果以及被询问人是如何知道的,还有哪些人知道等。其中涉及案情关键情节的人和事,更应记录清楚,并应记清材料来源(亲眼所见或亲耳所闻)及有关环境等客观情况。若被询问人对某些细节忘记或记不清,也应如实记明。

(三)尾部询问结束时,记录人员应将询问笔录交给被询问人核对,对无阅读能力的被询问人,应向其宣读笔录内容。若笔录内容有差错、遗漏,应当允许其更正或补充。笔录经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笔录每页下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并在笔录末页紧挨笔录的最后一行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然后在右下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凡笔录中补充改正之处,均需按指纹,以保证其真实准确。被询问人拒绝签署意见、签名(盖章)或按指印者,记录人员应在笔录上注明。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零六条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或者向他宣读。如果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应当允许犯罪嫌疑人补充或者更正,并捺指印。笔录经犯罪嫌疑人核对无误后,应当由其在笔录上逐页签名、捺指印,并在末页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拒绝签名、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讯问笔录上所列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填写齐全。侦查人员、翻译人员应当在讯问笔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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