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是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重要平台,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人才培养工程,是为基层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补齐基层公共卫生短板的有效途径。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深入推进计划实施,务求取得实效。各地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共同推进“三支一扶”工作。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按时足额落实“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交通补贴、助学贷款代偿、上岗退费、安家费、就业及社保补贴等政策。为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人员发放基层就业岗位补贴、到基层就业补贴,原则上就高不就低。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各地要充分发挥历年因“三支一扶”人员中途退出造成结余的专项经费的作用。各地级以上市“三支一扶”办公室于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将“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发放、购买社会保险等以及结余经费等情况统一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
(三)加强培养使用。各地要认真组织实施“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计划,多层次开展岗前、在岗和离岗培训,健全贯穿全服务周期的教育培训制度,提升“三支一扶”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发挥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职能优势,将“三支一扶”人员纳入行业人才培训对象范围,适时组织开展相关专业技术和技能培训。各地要指导基层单位严管厚爱“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做好“传帮带”,加强政治引领和约束监督,鼓励他们担当作为,在基层锻炼成长。
法律依据:《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1、制定计划:每年4月20日前,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要收集、汇总当地乡镇一级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并上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办公室根据统一规划和有关要求,综合确定各市招募岗位和数量,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形成全省年度“三支一扶”招募计划,于每年5月份面向社会发布。
“三支一扶”的待遇为每人每月2200元,根据考核结果发放考核奖励金,考核为称职的每人发放3600元,考核为优秀的每人发放5400元。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全部参加相应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州(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共同负担,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由省级财政承担,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购买。
扩展资料:
有创业意愿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纳入本地“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计划”、“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等,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融资服务等创业公共服务,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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