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开除公职后社保怎么办

 2024-12-16 15:48:01  阅读 84  评论 0

摘要:办理停保不管是公务员还是单位(企业)职工 辞职 之后,用人单位都会办理停保,职工就会暂停社保缴纳,所以为了避免停保,不影响社保待遇(特别是医疗和生育险,暂停参保期间,不享受相关待遇), 职工需要及时在新的用人单位参保或者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的身份参保 。 相

办理停保

不管是公务员还是单位(企业)职工 辞职 之后,用人单位都会办理停保,职工就会暂停社保缴纳,所以为了避免停保,不影响社保待遇(特别是医疗和生育险,暂停参保期间,不享受相关待遇), 职工需要及时在新的用人单位参保或者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的身份参保 。 相对而已,社保各个险种中, 医疗保险 是最为重要,也最为密切,医疗保险一旦暂停缴费,医疗待遇(报销)也就暂停享受了,而人们最不能估摸的是意外是否会到来,所以哪怕不考虑其他的保险,但 医疗保险一定要考虑 。

1.抓紧时间找新工作,新单位就可以接手续交;

公务员开除公职后社保怎么办

2.可以回户籍所在地自己到社保局续交,但是只能缴纳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3.找社保代缴公司续交,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两险、三险或者五险,公积金也可以交,也没有户籍限制。现在社保对人们越来越重要,不仅关系退休后的养老和医疗问题,买房买车什么的也要用,一定要慎重对待,别让社保断缴。

退休前开除公职养老金就无法领取。可以转移至新单位继续缴纳;如果没有新单位的话可以等找到新单位再转移。如果经济允许且新单位可能在短期内没有着落的话,可以先转为自由职业者身份缴纳,待找到新单位后再转入新单位。

公务员退休前开除公职养老金就无法领取。被开除公职的公务员现实状况是:干部身份丧失,身份档案被打回户口所在地,在机关工作的工龄清零,不存在有任何补偿。只有在服刑期满后重新就业的才能重新计算工龄。目前,全国大多数地方的公务员是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的,所以被开除公职后,一是户口所在地没划得土地,二是原来所在单位的工资被停发,这部分人也就没有生活来源。如果能够重新就业的,还可以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但是享受到养老保险金的基本条件之一,就是参保对象在达到退休年龄前(男60岁,女55岁)连续缴费至少15年。而被开除公职的公务员基本上都是在40岁到55岁之间的年龄,如果在服刑期满后重新就业时才开始缴纳社会保险的话,一般达不到15年,就无法领取养老保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公务员退休前开除公职养老金需要转移。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三十一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后,事业单位应当及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具体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公务员受到刑事处罚,经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原开除处分决定被撤销,不再给予处分的,从处分变更的次月起恢复工资待遇。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开除处分决定被撤销期间,被停发的工资由单位补发。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以前,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开除处分决定被撤销期间计算工作年限。

百度百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公务员开除公职后社保怎么办】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yxiso.com/offcn/601644.html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院校搜的目标不仅是为用户提供数据和信息,更是成为每一位学子梦想实现的桥梁。我们相信,通过准确的信息与专业的指导,每一位学子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教育之路,迈向成功的未来。助力每一个梦想,实现更美好的未来!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mail:beimuxi@protonmail.com

Copyright © 2022 院校搜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BEIMUCMS 3.0.3

页面耗时0.0495秒, 内存占用1.98 MB, 访问数据库24次

陕ICP备14005772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