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人才引进政策

 2024-12-16 14:36:01  阅读 164  评论 0

摘要:《关于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八条措施》为加大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到福州高新区工作的力度,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扶持措施:一、给予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奖励(一)从境外引进的人才,经认定为A、B、C类人才,落地后分别给予300万、150万、75万奖励(以上含高新区配套

《关于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八条措施》

为加大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到福州高新区工作的力度,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扶持措施:

一、给予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奖励

高级人才引进政策

(一)从境外引进的人才,经认定为A、B、C类人才,落地后分别给予300万、150万、75万奖励(以上含高新区配套的50%奖励)。

(二)从境内引进的人才,经认定为A、B、C类人才,落地后分别给予150万、75万、40万奖励(以上含高新区配套的50%奖励)。

二、给予引进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奖励

(一)经认定纳入福州市“引进培养千名优秀博士”人才计划的博士研究生,与企事业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落地后给予30万元奖励,分三年等额发放。

未纳入上述范围的“双一流”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来高新区工作,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经认定符合福州市紧缺急需人才的,落地一年后给予9万元奖励,分三年等额发放。

(二)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来高新区工作,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落地一年后分别按本科1.5万、硕士每人3万元给予奖励。

三、住房保障

(一)在高新区工作满2年的高层次人才,购买高新区人才共有产权住房给予30%购房补贴。

(二)在高新区工作的各类人才,可申请高新区酒店式人才公寓。租金采用“333”制,人才个人负担部分也由高新区承担。

四、给予经认定的企业各类高层次人才奖励

经认定的企业各类高层次人才,参照对高新区财政贡献予以一定奖励。

五、给予引荐高层次人才的中介机构和个人奖励

人力资源中介机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引荐高层次人才来高新区创新创业,引荐人才落地后经认定为特级和ABC类人才的,分别给予引荐机构或引荐人8万元奖励。

六、给予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业和出站留区博士后奖励

给予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业一次性建站补助100万元。给予出站后继续留在高新区工作的博士后人员35万元人才奖励,分三年发放。

七、产学研科技成果转化奖励

择优扶持一批高校科研院所和高新区企业合作落地的产学研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对于高校科研院所(不含个人)与区内企业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并经专家评定投入行业应用形成产品,一次性奖励高校科研院所10万元。对于研发成果在高新区投产落地满一年后的项目,高新区可按照项目技术转让合同实际支出金额的10%奖励给企业,单个项目奖励资金不超过100万元,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于单个企业奖励金超出100万元(含)的,超出部分作为区属企业股权入股或基金投资。

八、发行“人才服务券”

探索实施“人才服务券”模式,持续丰富人才服务体系。经高新区认定的人才、人才团队及企业,可将奖励范围内的额度转换为“人才服务券”,兑换由高新区提供或市场化购买的住房保障、场地租赁、人力资源服务、法律服务、财税金融服务等服务。

九、其他事项

(一)省级以上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与高新区通过共建合作的方式设立机构,其机构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通过高新区申报入选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或经认定符合我市人才项目的,可享受上述相关政策。

(二)有关人才奖励标准与本文件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三)以上政策奖补金额除市级及以上奖补外,不足部分由高新区承担。

(四)以上措施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由高新区人社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各地人才引进政策都有哪些

01招聘岗位及人数

西安人才引进落户政策2022(西安人才引进落户政策2022研究生)

社区工作者岗位是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专门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社区工作人员。本次面向社会为西安市各区县及开发区招聘社区工作者1900名(各区县、开发区招录数量分配表详见)。

02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1.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2.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证书。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学历可放宽至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证书:1退伍军人;2现任西安市社区“两委”成员;3具有连续2年以上西安市社区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

3.18至35周岁,即1986年9月1日至2004年9月1日期间出生的。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1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现任西安市社区“两委”成员;3具有连续2年以上西安市社区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

4.陕西省户籍,2022年9月1日之前落户。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

5.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2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03聘期待遇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所在区县、开发区签订聘用合同,一般每5年为一个聘期。按照陕西省《关于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指导意见》和西安市《关于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聘期内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按“三岗十八级”薪酬制度落实。

04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缴费确认、笔试、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1.发布时间:2022年9月5日2.发布渠道:在西安日报、古都先锋网、西安市人才网,各区县、开发区官方网站,古都先锋、西安惜才找工作小助手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进行发布。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1.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不接受简历面呈、邮递等其他方式。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区县或开发区,不得重复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星期一)12:00至2022年9月11日(星期日)18:00。

3.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9月5日(星期一)12:00至2022年9月12日(星期一)12:00。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如下资料: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电子版。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应与考试时出示的身份证保持一致;3与放宽条件要求相关的资格证书原件电子版,退役军人须上传退役证件原件电子版。4与放宽条件要求相关的资料,所在镇(街)出具的工作任职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的电子版。

5.报名期间,应聘人员于报名后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状态。报名未审核状态或资格初审未通过,可以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区县、开发区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区县、开发区岗位。报名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区县、开发区岗位。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自负。

(三)资格复审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牵头,各区县、开发区组织人事、民政部门组织实施。采取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系统资格复审公告。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资料:1.网上报名下载打印的《2021年西安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并本人签字。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国内学历须提供从学信网下载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与放宽条件要求相关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与放宽条件要求相关的资料,所在镇(街)出具的工作任职证明原件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提交的上述报名资料仅收取证件复印件及证明材料原件,收取材料概不退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笔试资格。

(四)网上缴费缴费时间: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系统缴费通知。本次招聘参照陕西省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收费标准,收取每人每科50元笔试考务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笔试资格。

(五)打印准考证1.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2.准考证打印网址:应聘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未按时打印准考证,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六)笔试由各区县、开发区组织人事、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1.笔试内容:社区党建、社区工作等相关基础知识,社区相关政策文件、法律法规及综合能力测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进行四舍五入。

2.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参加笔试人员随时关注并登录查询成绩。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各区县及开发区招聘人数3:1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3.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后陕西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下载加分申请表(见3)。申请加分人员应于2022年9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持加分申请表、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赴西安市社区学院(金花北路35号长乐公园园内)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西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进行公示。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七)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牵头,各区县、开发区组织人事、民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加权计算总合。其中,笔试占50%(满分100分)、面试占50%(满分100分),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序,并在网上公布。

(九)体检和考察1.根据总成绩,按照相关区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3.考察工作由各区县、开发区民政部门负责,着重考察应聘人员政治表现、工作能力及态度、遵纪守法、道德修养等情况。

4.因应聘者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可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空缺。

(十)公示和聘用1.根据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经应聘者本人确认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备案。

05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有关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届时将根据国家和陕西省、西安市疫情防控动态,在报名网站适时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06纪律要求

为维护西安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秩序,各区县、开发区组织、民政部门,以及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区县、开发区;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既有网上报名时的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试用期等阶段的资格审查。无论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均取消其资格。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应聘西安市社区工作者。

07相关事项说明

通过参加公开招聘录取的在岗西安市社区工作者,重新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并被录取人员,社区工作年限从零计算;西安市社区“两委”成员(非专职进两委人员)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并被录取人员,社区工作年限连续计算;社区工作年限是指社区工作者在西安市社区工作的年限,与其他任何工作的工龄无关。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随着人口红利的不断消失,而城市的持续发展需要注入新的活力,因而近几年来各大城市陆续出台了各项人才引进政策,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具体内容都有哪些。

北京近日出台了关于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政策。为为“千人”“万人”“海聚”“高创”“高聚”等国家和北京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专家、重要科技奖项获奖人直接办理引进,最快5个工作日办理完成引进手续。

在天津对于符合年龄和学历条件的人才,在当地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并且在当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合法取得居住证,如果本人或直系亲属名下没有合法产权住房的,可在其长期居住地所在社区落集体户口。

青岛了为加快人才集聚,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就业做为最基本的落户条件,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加快取消购房面积、就业年限、投资纳税、积分制等落户条件限制,优先解决农村学生升学进入城镇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五年以上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等重点群体落户问题。

自去年开始,广州推出了约三万套面向用人单位整体租赁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主要面向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标杆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群体。

武汉市委市政府去年提出“未来五年,建设和筹集两百五十万平方米以上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其中包括以小户型为主的大学毕业生安居房八十五万平方米;以人均租住面积二十平米左右的大学毕业生租赁房一百多万万平方米。通过此项政策的实施,大学生将以低于市价20%的价格购买到安居房或是租到租赁房。

西安在原有户籍新政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放宽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的落实年龄限制,本科学历人员由35周岁以下调整至45周岁以下,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则不设置年龄限制。

杭州实施人才补贴政策,对于毕业后一年内在该当地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根据学历实施不同金额的补贴,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发放。

以上是各地关于人才引进政策的相关规定,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的过程中,为了推动城市的持续性快速发展,这场抢人大战还将进一步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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