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特区内设置了罗湖、福田、南山、盐田4个区地方税务局和保税区地方税务局、蛇口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及第一、二、三稽查局;特区外设置了宝安、龙岗区地方税务局,第四、五稽查局;
2、007年,成立了税源管理局和纳税服务局。分别负责税源分析、管理、纳税评估和纳税服务管理工作;
2、009年底,依据征管法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深府办〔2009〕100号)规定,设立了光明新区地方税务局和坪山新区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共有正式干部职工2239人,其中,大专学历574人,占总人数的25.6%;本科学历1166人,占总人数的60%;研究生学历274人,占总人数的12.2%;党员1748人,占总人数的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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