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受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局的委托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扩展资料:
1、宣传、贯彻文化体育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
2、依法对全县范围内的文化(体育)经营单位及其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文化(体育)市场的秩序。
3、指导文体市场经营户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保护文化经营者和文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止和查处文化经营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4、受理有关文化(体育)市场的监督举报电话和投诉中心及县长热线电话转办单。
5、建立健全文化(体育)市场经营单位被查处的有关资料和档案,掌握在册经营单位变动情况,及时更改。
6、配合公安、工商、电信、卫生、教育等有关部门职能科室,对文体市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7、组织本级执法人员、社会监督人员、乡镇协管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的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8、定期召开文体市场各类经营业主例会,总结、评估和通报经营管理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9、对查处的违法案件进行处罚,对查缴的各类违法经营物品或器具登记入库,妥善保管。
参考资料:
长兴县政府-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工作职责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的工作主要是做什么呢】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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