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政法干警什么时候考试?

 2024-12-15 18:33:02  阅读 814  评论 0

摘要:2010年河南政法干警报考时间还没有最终确定,2010年政法干警关于招考时间安排6月底至7月初,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7月31日、8月1日,笔试。8月25日前,公布笔试成绩。9月15日前,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10月10日前,审批、复试、发放录取通知书。10月中旬,入学。

2010年河南政法干警报考时间还没有最终确定,

2010年政法干警关于招考时间安排

6月底至7月初,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

河南政法干警什么时候考试?

7月31日、8月1日,笔试。

8月25日前,公布笔试成绩。

9月15日前,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

10月10日前,审批、复试、发放录取通知书。

10月中旬,入学。

10月底前,各地将工作情况总结分别报中央政法委、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关于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试点招录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各地应拿出招录计划的10%,专门用于招录“四项目”(即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列入专门计划的“四项目”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法院系统专科双语试点班,主要从当地具有一定少数民族语言能力的退役士兵、应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优秀青年、村干部中招录。其他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试点班,从退役士兵和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试点班,各地在设置招录职位资格条件时,不应有歧视性的限制。除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岗位外,报考时一般不做专业限制。对中、西部一些“老、少、边、穷”和条件特别艰苦的地区,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合理设置职位资格条件,切实解决这些地方基层政法岗位“招不到”和“留不住”的问题。

(二)招录基本条件: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报考双语试点班的,还应具备运用相应民族语言的能力。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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