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务员考试笔试科目按不同职位分别设置。急需紧缺专业职位、基层一线职位、市区机关职位公共科目测试《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Ⅰ类),国际化人才职位、定向港澳选拔职位公共科目测试《思维能力测验》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Ⅱ类)。
市直、区直机关综合管理类、法官助理类、检察官助理类职位测试《申论》(Ⅰ类),街道、行政执法类、警察职位测试《申论》(Ⅱ类)。
城市规划、金融管理、信息化、审计专业、财务会计等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加试专业笔试。具体详见报考职位表。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其中:一般职位笔试成绩=公共科目一成绩×50%+公共科目二成绩×50%。加考专业科目的职位笔试成绩=公共科目一成绩×30%+公共科目二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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