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适用于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
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其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本标准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在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中主要对人民警察和其他需要特殊体检标准的职位做出了规定,主要是在视力、听力、嗅觉、身体、肢体是否协调等做出了具体的要求,具体要求可以去百度百科进行查看。
公务员体检具体流程
1、确定体检人员
公务员录用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参加体检
由用人单位派专人带领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工作负责人事先要逐个核对受检人与体检表照片是否相符,并统一将体检表交体检医生。各科室之间交接体检表由体检工作人员负责,不准由考生代交。
3、通知体检结果
体检完毕,主检医生根据体检标准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并签名,然后加盖医院的公章。体检结果由医院通知体检工作负责人统一领取,并由体检工作负责人将体检结果通知考生。
4、复检
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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