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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录对象一般为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生!
一般报考条件可以参考下往年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77年9月20日—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2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米易县森林公安局招录人民警察职位要求年龄在18—30周岁(1982年9月20日—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77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 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编办四部门《关于开展免费师范生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3〕44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下达 2016 年四川省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的通知》(川教函〔2016〕231 号)精神及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8〕8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拟在成都集中开展2020年省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毕业生直接考核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miyi.gov.cn)上发布。
一、招聘范围及人数
定向攀枝花市2020年省属师范院校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24名,学科报名比例不限。具体岗位见《米易县2020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岗位情况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二)取得符合上岗要求教师资格证或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条件;
(三)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相同。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校期间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已确定不能按时取得相关证书的;
3.有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时间:2020年7月6日9:00—下午18:00。
(二)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北路23号(太通大酒店)。
在川师大、西华师范大学等其他高校就读并与攀枝花市教育局签订了培养协议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在同一天、同一时段统一到成都太通大酒店参加招聘,不另行在其他学校或地点组织开展招聘活动。
(三)提交资料:报名表(贴1寸免冠彩照)1份,身份证、就业推荐表、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可在试用期内提供)、普通话等级证、英语等级证书、本人就读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学生证及相关荣誉证书,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四川省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书》收原件。
(四)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面试采取微格课的方式进行,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公费师范生按考核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自主选择岗位。
五、体检
体检由县教体局、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考察
通过查档、座谈、函询等方式,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形成考察报告,报相关部门备案。
七、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 和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miy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一)经面试、政审、体检合格并公示无异议者,由米易县教体局按规定对签约公费师范毕业生所提供的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核实,无误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2020年7月31日前到米易县教体局报到,报到时需提供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须达到我省从教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三)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通过直接考核招聘方式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服务期管理,在米易县教体系统最低服务期8年(其中5年为乡镇学校),服务期未满者,不得调离米易县。
(五)关于公费师范生的资助政策、签订培养协议、就业政策等,根据《四川省教育厅 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免费师范生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3〕44号)、《关于开展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8〕83号)文件规定执行。
九、纪律监督与回避
为保证直接考核招聘2020年省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毕业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监督举报电话: 0812—8179744(米易县纪委监委)
报名咨询电话: 0812-3999732(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
0812-811307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本公告由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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