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的思想工作总结

 2024-12-15 06:33:01  阅读 693  评论 0

摘要:河长制的思想工作总结 建立 河长制 管理制度,全面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下文是为大家收集的河长制的思想工作总结,敬请关注总结网! 河长制的思想工作总结1   河长制 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切实履行 河长制 工作职责,结合 三线三边 整治和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积极推

河长制的思想工作总结

 建立 河长制 管理制度,全面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下文是为大家收集的河长制的思想工作总结,敬请关注总结网!

 河长制的思想工作总结1

  河长制 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切实履行 河长制 工作职责,结合 三线三边 整治和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积极推进河道水环境整治工作,将 河长制 管理落实到位,确保活动开展正常。现总结汇报如下:

河长制的思想工作总结

 一、2013年出台丰乐河流域 河长制 实施意见,全面实施 河长制 目标管理。我区于2013年9月4日印发了《关于全面建立 河长制 ,加强新安江支流丰乐河流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建立河道 河长制 管护制度,将河道管理责任落实到 河长 。

 二、2014年 河长制 管理主要工作。一是深化责任体系建设。拓展 河长制 管理范围,细化延伸管理层次,在丰乐河流域由二级河长延伸至村(社区)三级,实行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道 河长制 管理责任体系。全丰乐河流域7个乡镇、沿河47个行政村共确定71个河(段)长,其中一级河长12个、二级河长12个、三级河长47个。实行分级分段管理,明确责任区域,加强日常督查。二是开展 河长 业务培训。3月7日,组织各乡镇 河长 参加市委组织部、市 河长 办、市水利局、市新保局举办的2014年新安江流域河长培训班,对乡镇级 河长 进行业务培训,加深对 河长制 管理工作的认识,理清工作思路,提高业务水平。三是建立河道巡查巡护机制。建立河道巡查制度,印发《黄山市徽州区丰乐河流域河道巡查制度》。区成立河道巡查队,乡镇村组织河道巡护队,对区域内河道进行巡护,区巡查和乡村巡护相结合,及时掌握河道情况。

 三、开展河道、库塘清洁行动。9月27日,由区水利局、区文明办牵头,我区组织区四大班子领导、区直机关干部、乡镇(社区办)、村(社区干部)及志愿者1000余人参加的 保护母亲河,清洁新安江 河道、库塘清洁千人集中大会战活动。本次清洁行动重点范围为全区中小河流、水库、塘坝以及城乡结合部、河道重要节点部位,包括丰乐河岩寺城区段、乡镇政府驻地主要河流以及沿国道、省道、旅游景点等重点村庄的河流。重点开展对16 处、41.8公里河段和四村水库库区的清洁,以及河道阻水障碍和沟渠进行清理。

 据统计,全区累计动用水面打捞船20余条,挖掘机7台次、铲车6台次、运输车16台、垃圾保洁车43辆,共打捞清运垃圾86吨。通过这次整治,丰乐河河道卫生环境得到了明显提升,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也有力促进了美好乡村建设。

 四、加强丰乐河重点河面打捞。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强化保护意识。区水利局会同区文明办、环保局、新保局等单位开展了保护母亲河倡议活动,在区电视台滚动播送并到各村组、小区张贴倡议书,对沿河乡镇村发放宣传资料,提高了居民保护水环境意识。二是搞好源头管理,突出重点区域。实行村级保洁和河道清洁相结合,以乡镇为单位落实责任区域,把河道水面保洁工作纳入常态化和精细化管理。区水利局负责丰乐河主干道(城区宝塔电站至西溪南大桥段长约6公里)、颖溪河城区段、丰乐水库二坝水面日常保洁;各乡镇负责辖区支流的水面保洁工作,齐抓共管,有效抓好漂浮物的管理。三是加强丰乐河干流和丰乐水库打捞队日常管理。成立专业保洁队伍4支,分别负责丰乐河主干道、颖溪河城区段、丰乐水库、丰乐水库二坝水面保洁工作。我区还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选定河道保洁队伍。9月上旬,完成了丰乐河城区段河道保洁项目(2014 20xx年度)招投标工作,选定黄山市徽州区日洁保洁有限公司为项目保洁队伍,并于月底与其签订了保洁合同。

 五、加强流域河道采砂治理。强化丰乐河及其12条主要支流的采砂管理,与区直有关单位、沿河乡镇协调配合,规范河道采砂和沿岸采石洗砂行为,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基本实现了没有无证非法采砂行为的目标。为响应市政府开展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我局近年来对河道采砂审批 做减法 ,逐步取消了河道采砂场的审批,我区河道基本划定为保留区、禁采区,无河道采砂场。

 六、开展 河长 公示牌树立工作。根据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要求,我区将在丰乐河流域7个乡镇、沿河48个行政村辖区河道设立 河长 公示牌。目前市一级 河长 公示牌1块(市领导)和区二级 河长 公示牌12块(区领导)已基本完成,乡镇三级 河长 公示牌和村四级 河长 公示牌正在制作安装。

 七、下步打算

 我区将按照 河长制 目标管理的要求,通过加强与市 河长制 办公室对接沟通和兄弟区县的交流学习,加大区内部门和各乡镇的协作配合力度,认真积极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扎实有效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 河长制 目标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确保我区水环境持续改善。

 1、进一步完善 河长 公示牌信息,为持续深入开展河长制工作打好基础;

 2、结合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加强 河长制 落实和督查。搞好丰乐河孙公桥至西溪南桥、颍溪河城区段、丰乐水库及二坝水面保洁工作。

 3、不断健全和完善 河长制 管理的体制机制建设,实施河道巡查制度,开展河道巡查。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河面打捞,治理采砂洗砂。搞好丰乐河文峰桥至西溪南桥、颍溪河城区段、丰乐水库及二坝水面保洁工作。

 河长制的思想工作总结2

 20xx年度,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省、宁波市关于 五水共治 的战略决策部署,积极开展 治水强基攻坚年 活动,以铁的决心和举措,打好这场治水攻坚战。全市水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

 (一)以 十大行动 为龙头系统治水。

 将 五水共治 作为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程来抓,确保部署得当、人员充实、制度有力。一是明确目标定位。对照上级治水要求和我市实际情况,以治污水为重点,按照 清源头、管入口、通脉络、修内功、出重拳 的总体思路,通过 十大专项行动 (截污纳管、工业企业污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河道清理清淤、清水环通、河道水生态修复、饮用水源保护、治水工程建设、联合执法)持续推进,力争到20xx年全市城乡河道基本消灭劣五类水体。二是确保人员就位。第一时间成立 五水共治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设立综合组、治污水工作组、防洪水排涝水工作组、保供水抓节水工作组,由市水治办、住建局、环保局、水利局、农业局和卫生局等部门为主要成员单位。各镇(街道)明确治水责任,开展治水工作。同时,对 河长制 进行深化和完善,实现市镇村 河长制 全覆盖,将治水责任落实到个人。三是机制落实到位。加强制度化建设,确保 五水共治 工作运行顺畅。督查机制上,在建立市水治办督查、河长单位巡查、人大政协专项巡视制度的同时,探索实行对账式和菜单式督查。每月对各镇(街道)进行暗访,问题及整改情况以照片形式做到一一对应、前后对账。执法机制上,加大涉水违法打击力度,20xx年累计作出水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15件、办理刑事案件24件。积极探索供电、供水部门参与的快速执法机制,对问题严重的排污企业进行停水停电处理,共开展快速处置7起。考核机制上,将 五水共治 作为市对镇考核的重点内容,建立每月工作通报机制,实行每月一小考、年底一大考,并将每月各地工作情况按由差到优的顺序进行排名。

 (二)以 清三河 为重点面上治水。

 把 清三河 作为水环境治理的重点和突破口,使治水真正出实绩见实效。一是清底子。在地毯式排查摸底基础上,204条 三河 全部建立 一河一策 ,并采取动态化方式,治理成效好、水质改善明显的河道经验收合格后,划出 三河 名单;新发现或治理后又出现反弹的问题河道,重新拉入 黑名单 。二是重治理。20xx年度91条 垃圾河 已全部治理完毕,113条134公里 黑河 、 臭河 中,100条已完成治理,治理长度123公里,疏浚56.8万方,封堵排口406个,拆除违章建筑4.01万平方米。河道水质得到明显提升,9、10、11、12月份4个月水质检测数据显示,我市79个检测点中,V类及以上监测点分别达到35个、40个、37个、28个,消灭劣V类点超过30%。三是强管理。市水治办分三组对全市各镇(街道)进行巡查督导,每天至少保证一组下镇巡河,对于督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以督查单形式要求各地、各单位限期整改。20xx年共发出督查单80件。同时,对照省 清三河 达标县(市、区)创建要求,实施了 清三河 达标镇(街道)创建工作,通过媒体公示、现场验收和水质检测,11个镇(街道)成功完成创建任务。

 (三)以重难点为突破口攻坚治水。

 面对 五水共治 中出现的 拦路虎 、 硬钉子 ,充分做好苦战、硬战的准备,在今年第二次 五水共治 领导小组会议(扩大)上,通过了9项重点难点工作专项行动方案(污水管网运行管理、工业园区纳管清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涉酸行业、屠宰行业、畜禽养殖场关闭整治,排水许可管理、城区暗河专项整治和水环境综合执法),牢牢把握主动权,打好治水主动仗。一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我市农村人口密集,农村污水施工难度大,为保质保量完成年度治理任务,专门抽调人员组成实干班子开展这项工作。20xx年计划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63个,完工52个,接纳12583户,受益户数4.2万户,其余11个正稳步推进中。突出工程质量监管,做到各镇(街道)有专管员、各实施村有质量监督员,严格落实隐蔽工程影像资料留存制度,特别是探索建立了标准示范段建设制度,规定只有在示范段工程通过验收后,施工方才能进行全面施工。根据实际需要,对农村生活污水财政补贴方式进行调整,从原来的市财政补贴60%提高为按类别给予60% 90%的补助。另外,超额完成公厕改造任务,20xx年计划改造146座,实际完成232座。二是开展农业面源治理。20xx年计划关闭市级一类河道两侧和饮用水源水库集雨区内畜禽养殖场153家,实际关闭144家,暂缓关闭8家。完成183家生猪养殖场治理任务(含关闭),配套落实生态消纳地5.8万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62万亩;推广商品有机化肥1.2万吨。三是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今年新增污水管网45公里,新增纳管排水户770家,发放排水许可证1015本。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建成投产,日处置污泥200吨。完成污水网管疏通、修复120公里。三座污水处理厂共处理污水6236万吨,削减COD1.13万吨,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87%,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78%。四是强力推进工业污染源治理。深入开展六大行业及涉酸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着手对重污染企业进行整治提升,对324家企业实行 一厂一册 式监管。完成高耗能重污染企业整治提升4家,完成化纤企业产能淘汰11.5万吨,新装省、市控以上重点污染源自动检测系统6家。工业危害无害化处置率达100%。

 (四)以洪涝节供为内容综合治水。

 按照 五水共治、握指成拳 的思路,在重点抓好治污水的同时,不折不扣推进防洪水、排涝水、抓节水、保供水等其他 四水 的开展。一是内外并进破平原水网之困。根据我市平原水网资源型、结构型缺水且河道无落差、内核水循环差的实际,以 三横十一纵 河网建设工程为核心,20xx年重点推进了曹娥江引水工程、四灶浦拓疏工程、潮塘江拓疏工程、东横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完成投资12.32亿元。到20xx年底,全市已累计建成骨干河网260余公里,水面面积从原来的36.83平方公里增加到52.69平方公里,蓄水容量由原来的3700万方增加到8800万方,有效提高了河网调蓄能力。二是护节并重保饮水安全。在近年来先后实施姚江、梁辉、汤浦等境外引水工程的基础上,编制完成《慈溪市城乡一体化供水安全保障规划研究》,城南水厂新建工程列入日程,20xx年完成市域供水管网新建11.7公里,改造10公里,组织开展输水管线突发事故应急抢修演练,确保全市供水大动脉安全运行。同时,扎实推进节水工作,共发放节水器具4035套,建成屋顶集雨系统100个共计1.2万平方米;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4万亩,累计12.4万亩。三是建管并举除城市排涝隐患。编制实施慈溪市引水环通及中心城区排涝能力提升规划,完善区域防洪排涝工程体系,总投资49.4亿元的新城河建设工程正式启动。加强雨水管网和行洪河道养护,对城区雨水管网进行了集中清淤疏通,投资100余万元,疏通管网110公里,清淤雨水井4000座。同时,建立了路面积水动态巡查与处置队伍,加强人员力量和强排设备配置,确保台汛期无持续积水情况发生。

 (五)以全民参与为载体创新治水。

 将实干、苦干同巧干创新相结合,既做到心中有底、脚上有力,同时也确保手上有法。一是挖掘典型做法。20xx年度各地各单位在实际工作中摸索出了许多治水新路子、好方法,如污水截断防倒灌、凉晒河道查源头、闭口试验查混接、水质检测查源头、封堵排口查源头等做法,在 清三河 中发挥了突出作用。积极借助专业科技力量,组建慈溪市 五水共治 技术专家团,聘请技术专家35名,与南京大学环境学院和部分环境专业院士工作站进行战略合作,推广治水技术应用,开展治水难题攻关。二是营造舆论声势。一方面加强新闻舆论引导,探索建立 新闻联系单 制度,开展 好新闻 评选活动,通过村干部论坛录制《 五水共治 再现江南水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题节目,开展民生面对面《 五水共治 共建幸福家园》节目直播,聘请12位 大V 组建 五水共治 网络监督员队伍,借助新闻媒体和网络的影响力,积极扩展 五水共治 知晓度和参与度。另一方面,切实加强法制宣传力度,以敦和园区非法电镀企业专项执法为原型录制纪实节目,在慈溪电视台 法制时空 进行播出。与此同时,充分发挥 老娘舅 、 民间和谐员 等社会力量,协同执法部门开展大排查、大联调,20xx年共开展 五水共治 矛盾纠纷排查309次,调处11起。三是开展全民治水。引导社会各界治水护水,筹集 五水共治 捐款3.7亿元。广泛开展 巾帼助力水环境、品质慈溪建新功 、 走进慈溪母亲河、寻梦美丽江南水乡 、 五水共治 全民参与集中行动等系列活动,组织党员、团员、妇女、新慈溪人连续三个月每周三开展系列活动,参与人数突破12万人次,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发起了 大手牵小手 治水活动,在外来人口中开展了 亲水、惜水、护水,共建美丽慈溪 专项行动。

 经过一年的综合治理,我市水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如管网运行及污水处理不稳定现象较为普遍;畜禽养殖场整治不彻底,宜、限养区养殖场超标排放问题突出;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整治不够深入,个别河道存在久治不愈现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任务重、监管难,特别是建后运行、维护、管理面临巨大压力;河长制管理不够精细,全民参与、社会监管力量缺乏,镇、村两级的河长制管理工作尚待进一步细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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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河长办是常设机构吗

村河长制管理工作总结

 村河长制管理工作的开展是以维护河道生态健康为目标,以保障河道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村河长制管理工作总结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一:村河长制管理工作总结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河道管理 河长制 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xx〕166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建立 河长制 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和管理的决定》(淮发〔20xx〕12号),现就切实加强河道管理 河长制 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河道生态健康为目标,以保障河道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为重点,以 河长制 管理为抓手,统筹河道功能管理、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治理,严格河道岸线及水域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严格入河污染物总量控制,加大河道治理与保护力度,促进河道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问题;坚持保护优先,切实做到 先规划保护、后开发利用 ;坚持政府主导,建立健全水利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社会公众参与的河道管理机制;坚持因河制宜,遵循河道自然规律,实行远近结合、综合治理。

 (三)目标任务。按照 建立管护机构,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统一管护标准,严格管护考核 的要求,2014年全市61条省级骨干河道全面落实 河长制 管护制度,2015年全市全面落实县乡河道和村庄河塘 河长制 管护制度,到2020年实现全市河道管护现代化,构建 互联互通、引排顺畅、水清岸洁、生态良好 的现代河网水系。

 二、健全机制、强化领导

 (四)进一步深化 河长制 领导责任制。 河长制 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分级管理,逐级落实责任。市 河长制 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各县(区)行政首长对境内所辖河道管理负领导责任,各县(区)、各乡(镇、街道)逐级成立 河长制 办公室,逐条河道落实 河长 ,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促进河道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五)全面落实 河长 。省骨干河道按现行属地管理体制,结合防汛工作责任制度,由河道所在市、县(区)政府领导或水利部门负责同志担任 河长 。区域骨干及重点县域以下河道由各地政府参照省骨干河道管理。河长主要职责是:督促建立河道管护队伍和管护制度,协调落实河道维修养护经费;组织实施河道疏浚和环境治理;检查河道工程维护、水域岸线资源管理,协调河道管理范围确权划界;依法组织查处各类侵害河道的违法行为。

 三、明确责任、各尽其职

 (六)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水利部门牵头负责河道日常管护工作,具体负责开展河道疏浚清淤和水利配套设施建设,河道岸线、堤防、水域、取排水行政管理。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河道生态清淤和长效管护经费,监督河道管护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环保部门负责河道及周边环境整治,组织入河污染源治理,保护河道水质。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打击破坏河道资源、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非法行为。国土部门负责在推进村庄土地整理中落实河道保护措施,禁止填埋河湖水域行为。交通部门负责加强对通航河道岸线保护,严格船舶管理和危险品管理,协调解决水上运输等水上纠纷。农业部门负责加强河道湿地和堤防绿化管理,在服从河道行洪、排涝和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加强河道养殖管理。发改部门负责明确沿河产业发展方向和产业政策,做好河道综合整治项目的论证上报工作。经信部门负责落实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工业污染源的搬迁工作。住建部门负责污水管网覆盖工作,完成主要河道的生活污水截污任务。城管部门负责加强城区河道两岸环境卫生管理及相关的执法管理。监察部门负责对责任部门履职情况监督检查,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有效整合各部门河道管理和执法资源,共同加强河道管理和保护。

 四、明确目标,分级负责

 (七)明确工作目标。全市河道管理工作分为:组织管理、经费管理、空间管理、资源管理、河道监测和工程管理等六个方面。根据全市河道管理 河长制 目标任务,各地应按照 目标明确,时序合理,安排科学 的原则,对省骨干河道及以下河道逐条制定分阶段工作目标和任务,要着力突出规划引领,强化水域岸线管理,严格水源地保护,加强综合执法,扎实有效推进 河长制 管理工作目标实现。

 (八)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市级 河长制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全市 河长制 管理工作。各县(区) 河长制 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抓好督促检查,确保规划、项目、资金和责任 四落实 ,同时指导、协调、督促乡(镇、街道)的 河长制 管理工作;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管辖范围内河道的教导员、河长,负责管理和实施管辖范围内的 河长制 管理工作;村(社居)范围内的所有河、塘整治和长效管理由所在的村支部、村委会负责。要逐层分解目标任务,逐级落实工作责任,逐条河明确责任人,挂牌负责,切实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有序推进,目标按时完成。

 五、协作配合、形成合力

 (九)职能部门分工合作。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强化对县(区)落实 河长制 工作的考核督查。各地各相关部门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真正做到治理措施上部门联动,执法监督上齐抓共管,工作信息上及时沟通,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十)地区之间密切配合。各县(区)要在坚持属地管理基础上,着眼大局,积极组织和参与跨区域河道的综合整治联合行动,建立信息数据、治理技术等共享渠道,健全问题排查、工作会商的协调制度,形成协调有序、反应快速、运转高效、统筹推进、合作治水的联动机制。

 六、强化保障、注重实效

 (十一)落实经费保障。各地要切实落实公共财政对河道管护的投入,建立长效、稳定的河道管理投入机制。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收取的河道堤防占用补偿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主要用于河湖管护工作。各级从水资源费、水利建设基金、防洪保安资金等经费中,划出一定比例专项用于河道管护工作。

 (十二)加强监督。市级 河长制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级河道管理单位,负责具体实施61条省骨干河道管理督查工作。各县(区) 河长制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其他各级河道 河长制 管护工作组织、协调、督查等工作。各级 河长 及河道管理单位应及时做好河道管理工作报告及年度工作总结,并根据上级 河长制 办公室督查意见,加强日常管理,明确工作重点,及时整改到位,不断提高河道管理水平。

 市水利、财政部门根据年度工作情况对各县(区)安排相关管理经费。对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县(区),取消该县(区)次年市级及以上河道管护经费安排:辖区内河道 河长 落实未达50%的;未建立 河长制 办公室的;经费落实不到位,未专款专用的;河道发生堤防溃口或其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直管河道发生重特大污染事故的。

 (十三)深化管理改革。各级 河长 要督促落实河道管理机构和单位,协调落实管理人员和经费。理顺河道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积极推进 管养分离 ,建立河道工程管理、维修、养护良性工作体系。

 (十四)加强监测预警。加快建立河道健康评价体系,开展重点河道水质监测、河势监测、水文监测和遥感监测,定期对河道健康状况进行评价,发布重要河道健康公报,加大社会公众对重要河道管护的关注度。

 (十五)注重能力建设。重视河道管理设施建设,加强管理队伍专业化培训,不断提高河道管理与保护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水平。

 篇二:村河长制管理工作总结

 一、充分认识实行 河长制 的重要意义

 河道作为防洪排涝的天然屏障、水资源的主要载体、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性资源。我市河道众多、水网密布,是独特的.资源优势。但由于部分河道资源过度开发、管理缺失,导致河道的防洪与供水功能衰减,水体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突出,成为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我市充分抓住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工作机遇,在全市实行河道管理 河长制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水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河道长效管护机制,有利于维持中小河流的自然形态,保护河流原有的生态系统和水质,保障群众的饮水安全,确保河道发挥长久效益。各镇(街道)、市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河道管理实行 河长制 的重要意义,把河道管理与保护纳入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策措施,管理保护河道,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和《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河道 三清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20xx〕43号)精神,以维护河道生态健康为目标,以保障河道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为重点,以 河长制 管理为抓手,统筹河道功能管理、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治理,加大河道治理与保护力度,严格河道岸线及水域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严格河道管理监督考核,保障我市河道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基本原则。实行 河长制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原则,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问题;坚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 防灾减灾、岸固河畅、自然生态、安全经济、长效管护 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水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社会公众参与的河道管护机制;坚持因河制宜,遵循河道自然规律,实行远近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水利厅关于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 完成后要同步落实管护机制 的工作部署,我市河道管护实行 河长制 ,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严格管护考核,实现全市河道管护常态化,确保本次中小河流治理后河道有人管、维护有经费,有效发挥工程效益,切实维护河道及两岸生态环境。

 三、加强 河长制 组织体系建设

 (一)明确河道管护责任人。河道管理 河长制 把全市骨干河道管护责任落实到人,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 河长 ,各镇政府(街道办)主要负责人担任 河段长 。详见《兴宁市河道管理 河长制 分工表》(附件1)。

 (二)明确落实 河长 和 河段长 职责。 河长 和 河段长 的主要职责:负责山区中小河流治理清违、清障和征地拆迁,保证山区中小河流治理顺利进行;督促建立完善河道管护队伍和管护制度,协调落实河道维修养护经费;组织实施河道疏浚和环境治理;检查河道工程维护、水域岸线资源管理,协调河道管理范围确权划界;依法组织查处各类侵害河道的违法行为。通过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层层签订责任状等形式严格落实 河长 、 河段长 职责。

 (三)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市水务局牵头负责河道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河道岸线、堤防、水域、取排水行政管理。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河道生态清淤和长效管护经费,监督河道管护专项经费使用管理。

 市环保局负责河道及周边环境整治,组织入河污染源治理,保护河道水质。

 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破坏河道资源,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非法行为。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在推进村庄土地整治中落实河道保护措施,查处侵占填埋河湖水域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对通航河道岸线保护,严格船舶管理和危险品管理,协调解决水上运输等水事纠纷。

 市林业局负责加强河道湿地和堤防绿化管理。

 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定期通报河道管理与保护工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矛盾和问题,有效整合各部门河道管理和执法资源,共同加强河道管理与保护。

 四、强化 河长制 重点工作

 (一)正确把握管护与利用关系。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正确把握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依法管理与科学治理的关系、河湖资源生态属性与经济属性的关系,实现河道管理防洪排涝效益、资源环境效益和经济开发效益的多赢。遵循河道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充分考虑河道的防洪排涝、水资源供给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合理实施经济开发利用,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与资源环境可持续利用。

 (二)强化水域岸线管理。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河道保护规划,规范河道岸线利用行为,明确河道岸线开发利用控制条件和保护措施,建立 蓝线 管理制度。加强河道水域保护,建立河道水域占用等效补偿制度,因经济社会项目建设确需占用水域的,必须落实等效补偿措施。规范涉河行政审批程序,实行行政审批公开透明运行,严格行政审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严格水源地保护。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对设有饮用水源地的河道,要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依法清除入河排放的污染源,依法拆除、关闭或者搬迁影响饮用水安全的各类建设项目和设施,加强隔离防护、水源涵养和生态保护,强化水质水量监测,建立安全预警系统,制定应急管理预案,确保供水安全。

 (四)加强综合执法。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划定河道保护范围,明确保护管理要求,并分别纳入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建立河道巡查和遥感监测制度,适时掌握河道岸线动态变化和开发利用情况,及时发现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占用水域及岸线资源、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取土以及设置阻水障碍物等行为。

 五、加强 河长制 工作保障

 (一)加强监督考核。按照《兴宁市河道管理 河长制 考核办法》(附件2)、《兴宁市河道管理 河长制 镇(街道)考核评分表》(附件3)要求和方法,对各镇(街道)进行河道管理量化考核;对考核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道资源环境遭受严重破坏、甚至造成严重灾害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追究责任。

 (二)落实经费保障。市、镇(街道)财政要加大对河道管护经费的投入,建立长效、稳定的河道管护经费投入机制,市级骨干河道管护经费由市财政负担,镇级及镇级以下河道管护经费由所在镇(街道)财政负担。市财政每年将河道管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考核合格的镇(街道)用 以奖代补 的方式给予奖补。

 (三)深化管理改革。 河长 要督促落实河道管理机构、单位协调落实管理人员和经费,理顺河道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积极推进 管养分离 ,建立河道工程管理、维修、养护良性工作体系。

 (四)加强监测预警。市有关部门要加快建立河道健康评价体系,开展重点河道水质监测、河势监测、水文监测和遥感监测,定期对河道健康状况进行评价,发布重要河道健康公报,提高社会公众对重要河道管护的关注度。

 (五)注重提升管护水平。市水务局要重视河道管理队伍建设,加强管理队伍专业化培训,不断提高河道管理与保护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水平。

 篇三:村河长制管理工作总结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搞好全区主要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区政府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涉及相关工作的7名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级13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主要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环保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同时,要求19个有关乡镇、7个区级相关部门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配备兼职环保人员,层层加强对主要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下发了《关于做好20xx年主要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各有关乡镇、部门的目标和责任,并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细化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我区积极组织实施主要河流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完成12个乡镇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完成率100%;生活垃圾治理项目5个,完成率100%;畜禽养殖场治理项目2个,完成率100%;屠宰场治理项目2个,完成率100%;农村沼气池建设1946口,完成率100%;足额完成了20xx年的各项目标任务。共计投入资金2677.8万元。

 1、生活污水治理情况。今年市上下达我区任务4个乡镇生活污水集中治理任务,我区对高粱镇、太安乡、同福乡、苏家乡、新店乡等5个乡镇的生活污水进行治理,采用厌氧净化和人工湿地相结合的治理工艺,修建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预计总投资约1600万元,现正进行主体工程土建施工。

 2、生活垃圾治理情况。今年我区对石子镇等5个乡镇的场镇生活垃圾进行了治理,5个乡镇已建成垃圾收集池12个、垃圾库5个、垃圾桶86个、新增垃圾转运车4台、年清运垃圾3654吨,总投资206.3万元,完成20xx年目标任务100%。

 3、畜禽养殖场和畜禽屠宰治理情况。畜禽养殖场治理,今年市上下达我区目标任务2户,实际完成2户,其中治理1户、自然关停1户,总共投入3.2万元,完成20xx年目标任务100%;畜禽屠宰场治理,今年市上下达我区目标任务2户,实际完成2户,总共投入3.8万元。完成20xx年目标任务100%。

 4、农村沼气池建设情况。今年市上下达我区农村沼气池建设任务1425口,已完成1946口,共计投入资金875.7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36.6%。

 5、河流漂浮物打捞情况。今年我区共计打捞河流漂浮物1386次,打捞水葫芦28536平方米,清理河道长度26.8KM,清理沿河垃圾1254吨,清理淤泥3482立方米,共计投入资金约48.5万元。所有乡镇均对河流漂浮物进行了打捞,部分乡镇还固定专人定期对河面进行打捞清理,保证了河面清洁,无漂浮物。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狠抓宣传动员,营造整治氛围。为提高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企业法人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区政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一是将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纳入了法制宣传日、禁毒日、 六 五 世界环境日等纪念日的宣传内容,广泛宣传环保法规及环保知识;

二是利用板报、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水污染防治工作;

三是召开主要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工作任务。

 (二)搞好服务协调,督促重点任务的完成。一是组织相关乡镇、部门技术人员参观考察去年建成已投入运行的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研究制定了今年5个乡镇生活污水集中治理工艺、方案。二是协助了乡镇搞好工程建设和监理等招投标工作。三是协调生活污水集中治理工程施工中的有关问题。

 (三)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控制新污染源产生。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 三同时 制度,有效控制新污染源产生。今年共审批建设项目177个,验收项目39个,环评执行率100%, 三同时 执行率100%。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一是环保等部门不定期对排污单位进行环保执法监察,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从重从严处理。二是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室加强了对各乡镇、区级部门的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水污染防治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污水治理的时间紧,任务重;

二是部分乡镇的旧居民生活楼原来没有建沼气化粪池,现处理起来难度较大。三是污染治理资金筹集压力相当大,部分乡镇、部门工作积极性不高。四是部分乡镇群众环保意识不强,乱丢乱排现象严重,造成污染不断。

;

是。

河长办是河长制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区水务局,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办公室主任,区水务局局长任常务副主任,住建、农业、畜牧、环保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兼职副主任。

河长办是县级及以上河长设置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河长办人员主要负责河湖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等突出河道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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