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一个我同事小龙的故事。
小龙转业通过买房落户的方式,将家属的常住户口安排到了某省会城市。也听说当地转业安置对于落户时间有一定限制,所以他也早早计划,确保时间管够。
然而突然听说当地对安置政策有所改变:要求转业安置的军官,家属必须是结婚前就已经取得当地户籍才行。婚后无论通过何种方式落户,都不符合规定。
这个新的限制条件,一下子打乱了小龙的计划和节奏。如果硬转业,恐怕无法到家属那里安置。如果回入伍地安置,也就成了两地分居让转业失去了价值,毕竟安置后再想调过去,恐怕比登天还难。
最后小龙决定放弃安置,选择复员。目的很简单,复员后他可以到家属户籍地考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这样既不耽误转业,也不影响工作,还能到想要的地方安置生活,一举多得。而他通过自己的努力,第二年就考试成功,其效果其实比直接的安置还好。
今天,我们就来盘点一下转业安置过程中,都有哪些限制条件
结婚时间的限制
北京市、上海市、山东省,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转业干部到配偶婚前常住户口地安置,结婚须满1年;
重庆市:转业干部到配偶婚前常住户口地安置,初婚须满1年,再婚须满2年;
江苏省南京市、江西省赣州市:转业干部结婚时间须满2年;
福建省厦门市:配偶婚前属于院校毕业生分配在厦门市工作或属于调入厦门市工作的,在厦常住户口须满5年,结婚满3年。
户口取得方式和年限
北京市:计划分配转业干部配偶因购房取得北京市小城镇户口,户口取得时间须满4年;
上海市:转业干部婚后,家属属于人才引进、调动、招聘来上海工作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的,不接收;
安徽省合肥市:配偶、父母买房、投亲等方式取得户口须满5年。
河北省石家庄市:在石家庄市有基础生活设施且取得石家庄市常住户口须满2年;
山西省太原市:配偶已随军的或结婚时常住户口在太原市的,必须满2年。配偶、父母买房、投亲、挂靠人才市场等方式取得户口的,不接收;
广东省:一般不为军队转业干部的配偶、父母、子女办理调入手续,如因符合人才引进调入,经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公安部门认可,并提供有关证明,可选择到该地安置。
双军人安置地
双外地户籍双军人,一方转业进上海满3年,另一方转业才具备进上海安置的条件;
山东省:单外地户籍双军人,外地一方转业到驻地安置,另一方须在驻地工作满1年以上;
云南省:夫妻同为军队干部,双方或一方转业,符合到昆明市城区安置的,投靠人必须在驻昆部队服役满2年,且符合驻地军队干部配偶随军条件。
服役年限
重庆市:对服现役时间不满8年的不予接收。
任干时限
新疆自治区:对任干不满3年的转业干部不接收。其中湖北省对提升领导职务不满1年(不含调整职级的机关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的不予接收。
安置单位限制
天津市:原籍、入伍地或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非城内六区的,原则上不在城内六区安置。原籍或入伍地属宁河县、静海县、蓟县的,平时立二等功或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15年以上的可照顾到城内六区安置;
对县改区,从区入伍的不能进市直单位安置;从齐鲁石化、胜利油田、莱钢入伍的一般都回上述单位安置。
处分经历
黑龙江省:安置后因个人原因未报到,档案退回原部队的,重新列入转业移交计划的军转干部,不得进入党政机关;在部队受过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营职以下和专业技术职务军转干部,原则上不得进入党政机关;
山西省:档案中有处分的干部,公安系统、行政单位等不能安排。副团职以下干部未在指定时间内选岗或选岗迟到,放到最后选岗;放弃选岗的,进行指令性安置。
档案限制
河南省:从2011年起,对档案主件缺失的转业干部一律不接收;
对档案主件缺失的转业干部一律不接收;年龄、入伍时间、入党(团)时间有涂改的影响安置;
河北省:不接收主件缺失的转业干部;
湖北省:入学、提干手续不全,不符合原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不予接收;
其他限制
安置后因个人原因未报到,档案退回原部队的,重新列入转业移交计划的军转干部,不得进入党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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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军队内的干部若退役转业之后,相关部门应当对其发给足额的转业资金或安排至机关单位工作以进行安置。根据我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国家下达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年度增人计划,应当首先用于安置军队转业干部。
法律客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国家下达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年度增人计划,应当首先用于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编制满员的事业单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实际接收人数相应增加编制,并据此增加人员工资总额计划。第二十八条党和国家机关接收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组织、指导下,对担任师、团级职务的,采取考核选调等办法安置;对担任营级以下职务的,采取考试考核和双向选择等办法安置。对有的岗位,也可以在军队转业干部中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安置。
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接收安置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标准确定,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由安置地政府按照统筹规划、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合理负担的原则给予保障,主要采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现有住房或者租住周转住房,以及修建自有住房等方式解决。
一、连职干部是什么意思:
1、分正连级和副连级,军衔是中尉或上尉。
2、中尉:很有弹性的级别。同是一杠两星,或是一排之长,或为一连之长,也可能是一位“副”连职干部。到底如何任职呢?那就要看看你的能力和资历了。
3、上尉:当你看到一杠三星军衔的军官时,可以肯定是正连职(连长、指导员)或是副营职(副营长、副教导员)干部,也有在机关担任参谋、干事的副营职干部。
二、连职干部多少年能退役:
1、干部最低服役年限为15年,最高不超35岁,退役后参加公务员考试,原则上不分配到企业,除非自己自愿。全国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由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会同解放军总政治部编制下达。
2、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编制下达。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管理的在京企业事业单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由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编制下达。
3、中央和国家机关京外直属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编制下达
三、连级干部转业后的住房问题:
1、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由安置地政府按照统筹规划、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合理负担的原则给予保障,主要采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现有住房或者租住周转住房,以及修建自有住房等方式解决。
2、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单位工作后的住房补贴,由安置地政府或者接收安置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解决。
3、军队转业干部因配偶无住房补贴,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超过家庭合理负担的部分,个人支付确有困难的,安置地政府应当视情给予购房补助或者优先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第三十四条
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接收安置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标准确定,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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