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公务员缺乏基层经验的对策
1.建立健全选用激励机制,增强能力导向。在基层公务员的选拔任用上,要坚持以能力为标准,牢固树立能力为本的用人导向,变注重政治素质向政治素质与能力素质并重转变。一要建立严格的公务员招录机制。严把进口关,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机关工作的实际需要,从社会上招考录用急需的各类合格人才,在源头上确保公务员的高素质,使得公务员增量的上升与质量的上升同步。二是建立定期转岗的流动机制。要加强基层公务员转岗交流工作。除科级领导干部实行定期轮岗外,还应规定一般公务员在某一岗位工作满一定年限必须转岗,以岗位的变化带动公务员求学的积极性,多职位的锻炼,不仅可以提升公务员的全面素质,而且使机关内部保持一种有序的活力。加强基层公务员在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转任力度,实行一般公务员和单位的双向选择,增加外在压力。三要进一步健全竞争择优的选用机制。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工作力度。四要疏通公务员下的渠道,健全公务员汰劣机制。实行基层公务员任期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度。坚决调整那些缺乏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实绩平平、与时代要求不相适应的公务员,以能力用人,能者上、平者让、劣者下,促进基层公务员能力建设,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开辟通道。
2.切实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促进能力提升。要建立鼓励学习机制和强迫学习机制。立足于公务员完善现有素质的需要,针对公务员自身的素质、经历的明显缺陷,进行补课型锻炼。对长期在机关工作的公务员,安排其下基层锻炼;对有基层工作经验,但缺乏在综合部门工作经验的公务员,安排到上一级机关锻炼;对长期从事单一工作的公务员进行轮岗锻炼。立足于对公务员增长某一方面特殊才干的需要,为其安排更能发挥特长的岗位和环境,进行扬长型锻炼,使其特处更特、长处更长。立足于公务员担当重任的需要,把基层公务员放到顺境、逆境中交替工作,特别是要通过选派公务员到矛盾多、困难大、条件差的地方去工作,进行考验型锻炼,提高其组织领导和应变能力。立足于把公务员培养成复合型人才的需要,采取跨行业、跨地区轮岗交流等形式,将公务员放在业务、环境陌生的地方和单位工作,进行轮岗型锻炼,使其成为复合型、创新型的人才。
3.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强化能力激励。建立绩效挂钩的薪酬机制,强调基层公务员内部工作绩效的不同,同职级不同岗位间工作难度、责任的差别等,逐步将工作量的大小、工作难度的高低、工作质量的优劣等因素引入收益分配。要尽快制订和落实工资制度向基层主要领导倾斜的相关政策。对连续在基层工作达一定年限的,可以高定工资级别档次等。对长期在基层工作,成绩比较突出的同志,还可以考虑设立相应的基层工作津贴,鼓励优秀人才扎根基层工作。
4.探索完善考核考评制度,加强能力考核。要按照分类指导、科学合理、易于考核、便于操作的原则,建立健全适用于基层公务员能力建设的考评机制,促进能力建设的落实。首先,要构建能力考核评价体系。主要包括基本能力、岗位能力和绩效能力等三个方面。第二,要制定能力评价标准。按照基本能力、岗位能力和绩效能力三个层次,分别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确定具体的评价标准。评价标准要考虑基层公务员能力建设的相关因素,如公众对基层公务员能力的认知和认同程度、能力建设的效率与成本、实际工作效果。要注重从人的能力到注重体制的能力的转变,通过切实科学有效的制度建设,来提高制度的执行能力,并通过制度来塑造和提高基层公务员的能力。第三,要建立能力评定机制。按照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类别,在继续运用和完善传统的公务员岗位责任制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方法的同时,借鉴现代管理学、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建立科学有效的能力考核评价和认定工作机制,促进公务员能力的提高。
公务员报名基层工作经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对于社会人员可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的证明;个体经营、自谋职业考生基需要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开具证明,也可提供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者公积金缴纳存单、社保缴纳存单等来证明。
理论上可以。根据规定,除报考中央机关外,公务员报名时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公司属于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类,可计算为基层工作经历。
意见建议。建议在出具证明的同时,与出具证明的公司签订一份劳动合同,有条件的情况下,造出工作期间的工资发放清册,以备审查。
两年基层工作经验的计算:
一、起始时间。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二、截止时间。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一般是截止到报名当月(具体时间要看各地公务员招录的公告中要求)。
以上内容参考:公考咨询网-201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基层工作经历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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