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员和行政执法员的区别,具体如下:
一级行政执法员和科员区别一级行政执法员和科员的区别有三点,分别为:岗位类别不同:一级行政执法员属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在行政机关中直接履行监管、处罚、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科员则属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是机关中除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技术类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
任职管理不同:一级执法员实行任职条件和职数管理,职数由执法单位的主管部门统筹使用。一级执法员职数不得超过本部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编制总数的3.5%,且须任二级执法员满5年才可晋升,且须在晋升后任职前报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备。
其他方面
一是纯粹的执行性,只有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权。而无解释权,不具有研究、制定法律、法规、政策的职责,这一点与综合管理类职位的区别尤为明显。
二是现场强制性,依照法律、法规现场直接对具体的管理对象进行监管、处罚、强制和稽查。行政执法类职位主要集中在公安、海关、税务、工商、质检、药监、环保等政府部门,且只存在于这些政府部门中的基层单位。
科员是行政级别,一般新入职的公务员都是科员,普通管理职位是和行政执法职位相对应而言的,是公务员的职位工作性质,普通管理职位是和行政执法职位的新入职人员都是科员,两者不是一个概念有问题请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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