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近来有许多人都对成都年读小学需要什么有哪些条件比较感兴趣,但其实大多数人对成都年读小学需要什么有哪些条件都不太了解,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本地户口入学准备材料及条件1、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该户籍登记点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有效证明原件(即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及全权所有的房产证)。如果户籍登记点对应的产权证明不是父母而是祖辈的,需要提供房管局开具的无房登记记录;3、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儿童预防接种证;5、父母身份证;二、入学原则按照“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先安排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一致、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家庭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相符的适龄儿童入学。
三、报名登记方式2019年,中心城区(不含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公办小学本市户籍的一年级新生入学,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在登记点审核确认的方式(报名网址等将通过《成都市2019年小学一年级新生网上报名公告》适时公布)。郊区新城除暂不实行网上报名外,其余流程与中心城区一致。成都市中心城区包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四、关于入学年龄的要求根据《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19〕113号)“确保秋季新学期开学前年满六周岁儿童入学。在此基础上,由各市(州)或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具体明确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日期”等相关要求,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确保2019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前年满六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儿童入学,在此基础上,根据区域内学校学位情况和适龄儿童数量等,确定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日期,并制定具体入学实施办法。上面的内容就是小编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对成都年读小学需要什么有哪些条件做出了详细介绍。如果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淮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各县、区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经开区社会发展局,各市属义务教育学校:
按照《义务教育法》和《安徽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相关规定,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皖教基[2016]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原则
(一)市统一领导、县区组织实施的原则。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二)“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采取单校划片方式,合理划定学校招生区域范围。
(三)“公开透明、严格监督、违规必究”的原则。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二、工作重点
(一)大力推进均衡发展
各县区要统筹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抓好县区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创建工作,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缓解择校矛盾夯实基础。通过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学区化管理、校长、教师轮岗等方式,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为治理择校创造条件。有条件的县区要结合实际,按照地理位置相对就近、办学水平大致均衡的原则,将初中和小学结合成片进行统筹管理,鼓励多校协同、资源整合、九年一贯。
(二)合理划定学校招生区域范围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采取单校划片的方式,合理拟定公办学校学区划分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要区分行政区域和学区的不同界限,不得混淆行政区和学区概念,扩大学校招生区域范围。学区划定后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进行审慎论证,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调整。
(三)规范义务教育招生
1.小学招生要求
凡年满六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进入所在片区对应的小学接受义务教育。新生进入公办学校就读,需按照“两个一致”,即“入学儿童少年的户籍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房产证登记地址一致”;对于各县区出现的一些个案问题,由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在当地招生方案中具体规定,报经当地政府同意后公布实施。
小学入学通知书全部由县区政府统一发放。各县区和小学要将小学招生片区和招生学生名单通过教育门户网站和公告栏进行公示。
2.初中招生要求
初中入学通知书全部由县区政府统一发放。各县区和初中学校要将辖区内小学对口升入初中的学生名单通过教育门户网站和公告栏进行公示,且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生公示名单与初中新生入籍同步。不在公示名单中的2016级初中入学新生,将不得享受省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分配资格。各县区要按照《淮南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淮教[2015]2号)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初中招生“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改革步伐。
3.规范招生行为
公办学校要依法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学校不得采取入学考试或者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考级证书和竞赛成绩等作为入学的依据。同一县域内新生入学手续在同一时段集中办理。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全面应用全国中小学网络学籍系统组织小学入学和小升初工作,统一审批新生学籍,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禁虚设班级和人籍分离。严禁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严禁择校乱收费。严格控制大校额、大班额,小学不得超过46人/班,初中不得超过50人/班。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一律不得突破班额规定招收新生。严禁民办学校超计划、超班额招生。
(四)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依法依规自主招生,招生计划须经所在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县区教育主管部门依据办学条件(生均占有资源达到均衡发展基本要求)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民办学校招生计划进行审批。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须经所在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及时在学校和所在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在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下,采取电脑派位等方式录取新生。严禁通过选拔性考试、测试招收学生,或以招收特长生名义将考级证书和竞赛成绩等作为入学的依据。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
各县区辖区内民办初中招收本市在籍学生报名时间为7月2日-4日,7月14日前完成录取工作。各县区辖区内民办小学招生时间由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确定。
(五)方便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依照《淮南市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教育管理办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原则上按照学校对应的服务学区承担接纳随迁子女入学的任务,学校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由所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确保每一位随迁子女按时入学。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子女入学纳入安置地学校就读,实现“一样就读、一样升学、一样免费”。要做好对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及贫困家庭儿童的关爱工作,摸清底数和情况,关爱到人,资助到家,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六)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
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细化学生学籍的新建、录入、调取和转学等环节管理,通过学籍系统控制学校招生计划、学生入学政策年龄等,遏制学生无序流动。各学校要规范办理入学手续,将学生原始入学依据材料复印存档,作为学生纸质档案材料。要如实在学籍系统中录入户籍所在地、家庭住址、是否择校、是否随迁子女等信息。要对无身份证号码入学的学生材料予以严格审核,确保身份信息准确无误。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推进制度、划片决策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要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招生工作机制。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县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方案。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县区要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宣传市、县(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特别是把涉及小学和初中招生政策变化中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宣传到每一个社区、每一个家庭、每一位家长。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报纸、政府或教育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办学校学区划分方案,接受社会监督。义务教育学校也要在学校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本校招生区域范围。县区要统一编印《致家长一封信》或《告知书》,通过学校发放到每一位学生家长手中,要求家长签字确认后,学校回收存档备查。要加大对省示范高中指标分配到校生政策的宣传,引导义务教育生源就近入学、合理分布,控制和消除学生通过择校、转学、借读等方式向“热点”学校流动问题。凡因宣传不到位,造成其他后果的,均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学校承担责任。
(三)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和阳光分班。各县区和学校要通过当地主流媒体或其他方式将招生政策、招生日程、录取办法、入学资格、报名材料、小学招生片区、未来初中招生片区(6月30日前),以及小学招生名单、初中“阳光分班”结果(8月30日前)向社会公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天。要畅通招生入学咨询及举报渠道,设置咨询(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方式,及时查处违规招生行为,为学生入学提供全面周到的咨询服务。8月30日前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将辖区内民办初中招生录取名单(含身份证号码)、小学升入公办初中的学生公示名单(含身份证号码)及辖区内各初中新生“阳光分班”名单上报市教育局备案。各县区在招生前要通过政府教育门户网站和主流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
(四)建立完善违规惩戒措施
违反本意见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或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学区划分和变动未按规定程序执行的;
2.采取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的;
3.违反规定招收择校生和特长生的;
4.未妥善安置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学的;
5.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及其他乱收费的;
6.未按规定要求办理新生学籍的;
7.未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公开公示要求的。
5月12日
本次招生对象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鹿城区户籍适龄儿童;驻扎在该区域内的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市政府和区政府引进并服务于鹿城区域的高级人才子女;鹿城区籍合法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华侨、华人子女;在鹿城区投资、经商、工作并有相关证明材料的台湾同胞子女;父母一方参加积分管理并符合入学要求、确需在鹿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非鹿城区户籍,父母在2018年7月10日前(含)已持有鹿城区城区房产一年以上的适龄儿童(简称:缺补生)。
四类适龄儿童分期报名,7月4日正式启动
今年鹿城区小学招生规模为284个班级,共1.2万多人,和去年基本持平。招生方式为分类登记、分期报名、分批落实。该区适龄儿童主要分为四类:
一类:施教区学生:7月4日起报名
符合鹿城区施教区范围的学生,报名时间为7月4日、5日,7月10日(补报时间)到施教区学校报名。
二类:鹿城区户籍统筹生:7月6日预约报名
鹿城区户籍统筹学生(简称统筹生),是指适龄儿童户籍在鹿城区各街道,但儿童父母不具备有效房产证明、且祖父母房产不符合入学要求,需由招生办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的。
家长于7月6日登录“鹿城区小学统筹生、缺补生报名预约系统”(http://sun.lcedu.net.cn),进行网上报名、预约。在预约时间段持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于7月7日、8日、10日到区招生办(临时设杨府山鹿城实验中学内)报名点确认信息。
三类:新居民子女:分两种情况
父母一方纳入鹿城区积分管理且符合省定条件的新居民子女,直接到指定公办学校报名。指定公办学校为岠江小学、五星小学、南汇小学东屿校区、双屿小学嵇师校区、鞋都三小及部分农村小学。报名时间为7月4日、5日,7月10日(补报时间)。
父母一方纳入鹿城区积分管理,不符合省定条件的新居民子女,直接到民办学校报名,具体时间咨询各民办学校。
四类:缺补生:7月18日预约报名
缺补生是指非鹿城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在2017年7月10日前(含)已持有鹿城城区房产一年以上(时间以产权证颁发时间为准)的,在全区学校学额允许的情况下由区招生办进行摸底登记,并视学额空缺情况调剂到指定学校就读。
家长于7月18日登录“鹿城区小学统筹生、缺补生报名预约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预约,并按照预约时间在7月19日、20日、21日,由其监护人持有效证件到区招生办确认信息。
这五大政策变化,请新生家长们注意!
变化一:
新设市府路小学公办集团校,新增市府路小学万源路校区
今年5月,鹿城区教育局新设温州市市府路小学公办集团校,下设锦江路校区(原锦江路小学)和万源路校区,两个校区实行同一法人管理,统一办学要求,统一师资调配、统一教学科研。据介绍,该校校长由“温州市名校长”董文林出任。
其中,市府路小学万源路校区,具体位于市府路与万源路交叉口东南方位。2018年秋季,新生暂在鹿城实验中学(杨府山7号)报名并就读,待新校舍投入使用后搬迁。迁入新校舍后,万源路校区不再接收符合辖区条件但已报名入读其他学校或校区的转学生。
变化二:
南浦小学、瓦市小学瓦市校区、蒲鞋市小学龟湖校区今年起执行“三年读一户”
按照2017年明确的“三年读一户”政策,今年起,南浦小学、瓦市小学瓦市校区、蒲鞋市小学龟湖校区施教区执行“三年读一户”的入学政策,即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户家庭子女就读同一所学校,其中一对夫妇及其未婚子女的核心家庭计为一户。同时按照“新房新办法、老房老办法”的原则,对该政策发布日(2017年7月10日)之后新登记的房产执行该政策,此日期之前已经登记的学区房则执行原入学政策。
变化三:
新居民子女不再要求积分达到30分
原来根据鹿城区积分管理,不符合省定条件但积分必须达到30分的新居民子女,才能直接到民办学校报名。而今年起,针对新居民随迁子女积分入学,不再要求积分达到30分,仅需参加积分管理并符合相关入学条件即可,具体为:适龄儿童父母一方参加积分管理并符合省定条件的,到指定公办学校报名就读;父母一方已参加新居民积分制管理但不符合省定条件的,到民办学校报名就读。同时不再要求新居民提供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凭证。
变化四:
今年起实施“容缺受理“便民服务,家长报名材料不齐可“先办后补”
今年起,鹿城区教育局推出小学新生报名“容缺受理“便民服务。对符合入学条件,但部分报名材料未携带齐全的对象,学校将进行容缺受理,对已携带的材料进行审核和信息预登记,然后向报名家长发放“预受理单”,持单报名者只需在相应时间内补齐相应材料即可,真正实现“先办后补”。
变化五:
公租房享有普通商品房等同入学政策
鹿城教育区透露,住建、房管部门提供并进行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参照普通商品房执行,具体可咨询招生电话。
家长若有不解之处可通过“鹿城区小学招生”微信公众号自助咨询,可获得以下几种服务:
1、了解入学办法及报名方法
2、查询小学施教区。输入住宅区名称,即可获取施教区信息的即时智能回复
3、入学预报名。平台有统筹生、缺补生的网络预报名和时间段预约功能。另外,今年鹿城区多数学校将提供微信预报名服务,各学校会在各自招生公告中公布二维码,家长可提前通过微信进行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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