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二十三条 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案件: (一)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二)基层人民法院报请审理的第一审案件; (三)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四)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 (五)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
国家机构。
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判机关,其任务是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并且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商事纠纷,以保卫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扩展资料:
法院调解注意事项: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调解协议内容应当不违反国家的法律规定。依据法律的规定,调解应当是当事人自愿且应当合法。
调解的合法是在调解的进行程序上要符合法律规定,以及在调解协议内容上的不违反法律的规定。调解协议的合法是指调解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而不要求调解协议的内容要完全符合法律。
百度百科-法院
陕西省绥德县人民政府县长:李晓媛(现任)
李晓媛,女,汉族,1964年10月生,陕西佳县人,1983年11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陕西省绥德县委副书记、绥德县人民政府县长。
主要履历:
1983年11月至1991年3月在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1991年4月至1999年10月先后任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科级助理审判员、正科级审判员;1999年11月至2006年8月任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期间:2002年任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党支部书记;
2、006年5月任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县级审判员);
2、006年9月至2010年1月任吴堡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0年1月至2010年4月任榆阳区委常委、统战部长;
2、010年4月起任榆阳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长。2011年10月起任绥德县委副书记、县长。
工作职责: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方面的工作。分管县财政局、审计局。
绥德县县长 李晓媛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县法院是什么级别】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电子邮件
beimuxi@protonmail.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