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单位不接收档案怎么办

 2024-12-13 07:33:02  阅读 937  评论 0

摘要:法律分析:公司不接收档案,刚毕业的话可以把档案挂到人才市场去,具体流程就是拿着档案和自己的身份证、报到证等证件去人才市场档案管理处办理就行。再一个方法就是放到第三方人力资源中心,这个一定要找正规有资质的!第三种就是打回你的户口所在地!带上档案去你的户口所在

法律分析:公司不接收档案,刚毕业的话可以把档案挂到人才市场去,具体流程就是拿着档案和自己的身份证、报到证等证件去人才市场档案管理处办理就行。

再一个方法就是放到第三方人力资源中心,这个一定要找正规有资质的!

第三种就是打回你的户口所在地!带上档案去你的户口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询问工作人员办理档案转入!

工作单位不接收档案怎么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四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单位扣着档案不给怎么办

法律主观:

没有档案的,需要先到户口所在地办理重新建立档案手续。然后到原来的学校,补开毕业证明等相关证明,存入档案内。需要的证件材料是:职工本人提供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文件材料归档的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由单位的文书或者业务机构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

任何人都不得拒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

既是文物、图书资料又是档案的,档案馆可以与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相互交换重复件、复制件或者目录,联合举办展览,共同编辑出版有关史料或者进行史料研究。

法律分析: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证件的,属于违法行为,可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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