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区哪几个学校是市直初中中学

 2024-12-13 06:09:01  阅读 135  评论 0

摘要:市直初中:扬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扬州教育学院附属中学、扬州市文津中学、扬州市竹西中学、扬州市翠岗中学、扬州京华梅岭中学、扬州中学树人学校、扬州市梅岭中学,扬州市第一中学和扬大附中东部分校等完全中学也有初中部。招生办法:市教育局根据公办初中学校的分布、规模和

市直初中:扬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扬州教育学院附属中学、扬州市文津中学、扬州市竹西中学、扬州市翠岗中学、扬州京华梅岭中学、扬州中学树人学校、扬州市梅岭中学,扬州市第一中学和扬大附中东部分校等完全中学也有初中部。

招生办法:

市教育局根据公办初中学校的分布、规模和本年度生源分布情况,划定市直公办初中和各区所属初中施教区的边界。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连片成块、不留空白”的原则确定所属学校施教区,为每一位适龄儿童发放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

扬州市区哪几个学校是市直初中中学

坚持以户籍、房产及实际居住等条件认定施教区就读学校。广陵区、邗江区、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和生态科技新城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如户籍、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长期吃住地)在市直初中施教区范围内,其《小学毕业生信息登记表》分别由所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集中报市中招办。市中招办审核确认后统一发放《市直初中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

招生对象:

年龄在15周岁以下(200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公办初中招收施教区范围内户籍人口(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流动人口除外),民办初中招收符合上述年龄规定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申领市直初中招生区域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的子女中要求在市直初中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和《扬州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所有在扬州市区各区域的户籍居民都不得作为扬州市区的流动人员,其子女不得作为流动人员子女安排入学)。

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发给《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对要求继续升学的学生,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试读。

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优先安排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实行残疾儿童入学“全覆盖、零拒绝”。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扬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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