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云南安全监督管理局怎么样

 2024-12-13 05:27:01  阅读 857  评论 0

摘要:中国民航总局下属七个地区管理局,分别为:华北地区管理局、东北地区管理局、华东地区管理局、华南地区管理局、西南地区管理局、西北地区管理局、新疆管理局。截止2015年,各地区管理局管辖的安全监管局(原监管室)如下:华北地区管理局: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东北地区

中国民航总局下属七个地区管理局,分别为:华北地区管理局、东北地区管理局、华东地区管理局、华南地区管理局、西南地区管理局、西北地区管理局、新疆管理局。

截止2015年,各地区管理局管辖的安全监管局(原监管室)如下:

华北地区管理局: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中国民用航空云南安全监督管理局怎么样

东北地区管理局: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大连

华东地区管理局:上海 江苏 浙江 山东 安徽 福建 江西 厦门 青岛 温州 华南地区管理局:河南 湖北 湖南 广西 海南 广东 深圳 桂林 三亚

西南地区管理局: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丽江 西藏自治区管理局(代管)

西北地区管理局: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管理局:乌鲁木齐 喀什(前身为阿克苏运行办)

中国民用航空局(简称:中国民航局或民航局,英文缩写CAAC)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民用航空事业的由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归交通运输部管理。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 ,其前身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在1987年以前曾承担中国民航的运营职能。

2008年3月,由国务院直属机构改制为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同时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局 。

2016年12月,中国民航要求客机每15分钟报告飞行位置 2020年实现无缝监控 。

2017年9月18日,中国民用航空局飞标司副司长朱涛表示。民航局已经修改了相关规定,并制定相应评估方式,允许航空公司根据评估结果在航班上使用特定型号的电子设备。

参考资料:

网页链接

中国民航局的行政级别是副部级,现任局长个人级别为正部级,内设机构为副厅级,各大地区分局为正厅级。

中国民用航空局主要职责是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设立中国民用航空局 (副部级),为交通运输部管理的国家局,国民用航空局设12个内设机构(副司局级)。

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为正司局级,其内设机构为正处级。民航上海、厦门安全监督管理局和青岛安全运行监督办公室为正处级,其内设机构为副处级。民航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安全监督管理局为副司局级,其内设机构为正处级。

扩展资料:

民航既是主管民航事务的政府部门,又是以“中国民航(CAAC)”名义直接经营航空运输、通用航空业务的全国性企业。中国民用航空局属国务院直属机构。12月20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机构规格由副部级调整为正部级。

中国民航局机构职责:

1、负责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工作。编制民航空域规划,负责民航航路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民航通信导航监视、航行情报、航空气象的监督管理。

2、承担民航空防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民航安全保卫的监督管理,承担处置劫机、炸机及其他非法干扰民航事件相关工作,负责民航安全检查、机场公安及消防救援的监督管理。

3、拟订民用航空器事故及事故征候标准,按规定调查处理民用航空器事故。组织协调民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织协调重大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任务,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4、负责民航机场建设和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负责民用机场的场址、总体规划、工程设计审批和使用许可管理工作,承担民用机场的环境保护、土地使用、净空保护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百度百科-中国民用航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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