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体检标准 关于 眼睛 视力 要求的解释

 2024-12-13 04:21:01  阅读 886  评论 0

摘要:我来回答你的问题。第一条的理解:矫正视力0.8以上。屈光度无限制。第二条:规定比较模糊,但是我把一些常见的检查项目列出来给你参考。所谓的视功能损害眼病,其实就是只要有严重影响视功能的都算不合格。1。视野异常不合格。 2。色盲、色弱不合格。 3。夜盲不合格。 4.难以

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第一条的理解:矫正视力0.8以上。屈光度无限制。

第二条:规定比较模糊,但是我把一些常见的检查项目列出来给你参考。所谓的视功能损害眼病,其实就是只要有严重影响视功能的都算不合格。

公务员体检标准 关于 眼睛 视力 要求的解释

1。视野异常不合格。

2。色盲、色弱不合格。

3。夜盲不合格。

4.难以治愈或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5.角膜疾病或影响视功能的角膜瘢痕不合格。

6.巩膜疾病不合格。

7.虹膜睫状体疾病及其病史不合格。

8.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9.晶状体疾病不合格。

10.青光眼、可疑青光眼、高眼压症不合格。

11.视网膜、脉络膜、视神经疾病不合格。

如果左眼失明,体检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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