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决定了自己的职责和职权范围,不同的身份有不同的能力去调动各种人财物。比如说作为社区工作人员,在社区开展普法宣传,能调动的就是社区居委会和社区物业以及社区里边的党员;但是如果是作为市政府的工作人员,能够调动的就是各区县的司法局、检察院、法院,甚至还可以逐级的调动各乡镇、街道的司法所,最后由各居委员会和村委会去具体落实普法宣传。这就是要在考场上关注的一个细节。
不同的职级决定了不同的权限,比如在进行普法宣传时,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积极利用线上的微博和公众号,也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视频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但是作为街道和乡镇级别,或者作为居委会、村委会和社区这个级别,只能重点通过线下的宣传形式宣传,线上也只能围绕业主群、村民群宣传。这就是现实当中的实际工作方法。
在组织活动时候,考生往往会采取新颖的方式,比如在进行普法宣传时,想着由居民来编排小品、话剧表演给其他的群众,但是从现实的可行性角度来谈,这个基本上很难。如果采取类似的形式,那表演的人一般是由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或专业的表演人员,群众自行表演就不现实、不可行。
通过以上三个例子,希望广大考生能够明白,在回答计划组织题目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活动组织的可行性,提醒广大考生一定要多了解现实当中的活动经验,多积累现实当中的活动方法和活动片段,因为面试所考察的题目都来自于生活和工作,用心观察一定会有更大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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