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申请流程

 2024-12-12 12:03:01  阅读 990  评论 0

摘要:法律分析:生育津贴办理流程:产后3个月内把材料交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填写《xx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资金到公司帐后发给本人。生育津贴男方不可以领的,但

法律分析:

生育津贴办理流程:产后3个月内把材料交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填写《xx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资金到公司帐后发给本人。生育津贴男方不可以领的,但是如果女方没有生育险,那么可以使用男方的职工社保生育险领取一次性生育补助金,不过不能用男方生育险报销生育相关医疗费用;但若女方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了灵活就业社保,那么部分地区规定了也是可以用来报销生育相关医疗费用的,但具体还需要看当地政策是如何规定的。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生育津贴申请流程

女职工社保缴纳不足6个月,生育津贴怎么申报

怀孕后,携带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单位社保经办人处办理。经办人将协助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并确定产前检查和分娩的医院。然后携带医疗登记表、出院小结、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社保局申请生育津贴。要领取生育保险金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社保,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用的月份不计算入内。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申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补贴的须当月有生育保险缴纳记录;

2、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国家基本国策,二胎也能领取。生育津贴的领取方法是怀孕后,携带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单位社保经办人处办理。经办人将协助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并确定产前检查和分娩的医院。然后携带医疗登记表、出院小结、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社保局申请生育津贴。

1.生育津贴申领条件:从你交缴生育保险到你的孩子出生,一个是足额缴纳12个月,这样你就可以向国家申请产假中的生育津贴补助了。如果所在单位没的缴纳社保,这样是无法领取生育津贴的,但是你可以去申请这个费用由单位为你支付。

2.生育津贴发放标准:生育津贴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也就是说,如果生育津贴低于本人生育休假期间应享受的个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用人单位必须补足;如果生育津贴高于本人生育休假期间应享受的个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必须全额发给个人。

3.夫妻双方生育保险:如果只有女方参加了生育保险,其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均可享受;如果只有男方参加了生育保险,女方不能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但男方可享受15天的陪产假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衍生问题:

生育津贴怎么报销?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申请分娩生育津贴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二、部分城市生育津贴、补贴申领由个人自己办理的,需提供相关资料,在指定时间内到社保局办理,提供资料和提交公司资料几无差别。

三、对于少数社保代理的个人或者小微企业、办事处、分公司的,需提前报备代理公司,并提交相应资料给代理公司由其协同申报,对于好易保这样的网上社保服务平台,便可网上直接上传资料、网上申领。

女职工社保缴纳不足6个月,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应由单位给予支付。

生育保险的报销时间是自孩子出生的18个月之内,且要满足生育保险连续缴纳一年以上,同时报销时需在缴费状态,还要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生育保险是国家强制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中的一个险种,由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保险费用,职工个人并不需要支付保险费用。值得注意的是,除生育小孩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女职工也可享受生育津贴。新纳入参保范围的女职工,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生育的,才能享受生育津贴。如果连续缴费不足6个月生育的,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应由单位给予支付。可由用人单位在6个月内向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医保中心受理申请后的25个工作日内,将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如果申请人符合享受生育津贴的条件,医保中心将把生育津贴一次性发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将津贴转发给参保女职工。

申请分娩生育津贴时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查。

申请计划生育津贴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计划生育手术证明,疾病证明书;

3、计划生育手术发票复印件,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休假起止日期,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查。

综上所述,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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