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重庆三支一扶政策的规定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当地乡镇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水平确 定,并随之同步提高。两年服务期内,由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统一办理社会保险。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 》 第六条 第一款 (一)落实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定向考录(招聘)政策。各地要认真落实《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和《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从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中定向考录公务员和优先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三支一扶”人员的报名费和体检费。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规定的支医人员,由服务地相应医疗机构出具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帮助办理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手续,确保他们能顺利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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