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

 2024-12-12 03:24:02  阅读 66  评论 0

摘要: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和《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和《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攀委办〔2019〕71号)精神,全力推动米易县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关于贯彻落实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

一、重点工作

围绕米易县转型发展和倾力建设“一城三区三基地”,力争到2022年基本建成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全方位”“全覆盖”“全领域”“全过程”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一)实现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

主要对象: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单位)收支预算。

工作举措:将政府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编制年度预算支出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将部门(单位)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依法合规将部门(单位)所有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全面统筹使用。

组织实施:实施政府收支预算绩效管理。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将预算收入编制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的规定,编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政府收入预算,严禁脱离实际制定增长目标,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严禁超出限额举借政府债务,政府预算支出要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工资运转和基本民生支出,突出办好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不能超出财力承受范围设定过高的民生标准以及擅自扩大保障范围;

实施部门(单位)收支预算绩效管理,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收入管理,除将部门(单位)所有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外,还要积极盘活闲置资产,提升国有资产收益;

主管部门(单位)要围绕职能职责、行业发展规划和工作任务等编制部门收支预算,根据绩效高低、轻重缓急,推进部门内部资金统筹使用。

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财政部门。

(二)构建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框架

主要对象:“四本”预算。

工作举措:建立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四本”预算之间的衔接及统筹使用力度,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同时将乡(镇)政府预算纳入绩效管理范围。

组织实施:建立全口径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财政部门要将除一般公共预算外的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要重点关注政府性基金政策执行、征收管理以及对专项债务的支撑能力,合理安排相关支出,确保政府专项债务的还本付息;

要重点关注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国有企业转型发展、社会民生等方面的支出绩效;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要重点关注各类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政策效果、基金管理、运行风险等情况,建立重点险种基金风险管理制度;

强化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要重点关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使用绩效,其中,县对乡(镇)转移支付要符合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规定,重点关注促进各乡(镇)间的财力协调和区域均衡发展,县级专项资金安排要重点关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的资金使用绩效,积极开展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的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

完善绩效管理级次,要加快推进乡(镇)政府预算绩效改革,力争在2022年前实现覆盖县、乡(镇)二级预算绩效管理级次,财政部门要指导乡(镇)做好乡(镇)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的编制工作,并与部门预算同步上会、同步批复。

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三)完善全领域预算绩效管理标准

主要对象:绩效指标。

工作举措:组织建立绩效管理专家库、指标库,通过设立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共性绩效指标,最终建立分行业、分类别、分层次的全领域绩效管理标准,解决财政与部门间管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要加快推进绩效管理专家库和指标库建设,并会同主管部门(单位)共同建立重大政策、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机制,构建以部门支出、项目支出、政策支出为核心的共性绩效指标,其中,部门绩效指标主要反映部门预算资金执行进度和预算调整;

项目绩效指标要以共性绩效指标为框架,按照实施项目的性质、类别、关注方向等设置单个项目个性指标;

政策绩效指标要反映政策合理性、完整性和连续性。

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单位)。

(四)打造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

1.事前绩效评估

主要对象:政策支出、项目支出(含部门预算项目和专项预算项目,下同)。

工作举措:各乡(镇)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要对新出台的重大政策、新增专项预算项目和新增50万元以上的预算项目(金额标准据年度预算情况适时调整)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依据。对延续性项目年度预算增幅达到20%或增加金额50万元以上的项目、延续执行三年以上的重点专项预算项目,须进行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延续和新增预算安排的必备依据。

组织实施:统筹整合绩效评估与预算评审工作。主管部门(单位)在编制年初部门预算时,应对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新增政策和项目支出进行审核并提出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报财政部门,其中,投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论证评估,重点评估是否符合行业专项规划,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是否科学确定项目投资总额、实施进度和分年投资额等;

产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产业发展支持项目及方向的论证评估,重点评估是否符合全县产业支持方向,是否遵照产业规划布局,是否有利于产业体系优化等;

民生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民生政策的论证评估,重点评估是否符合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和需求,是否有利于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是否做到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主管部门报送的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支出预算审核,必要时可组织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并将审核和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财政部门。

2.绩效目标管理

主要对象:部门预算年度绩效目标、项目(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工作举措:主管部门(单位)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及项目(专项)资金预算时必须设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脱离职能职责或目标缺失(模糊)不得进行预算申报,绩效目标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要分解细化中央、省、市、县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设置预算绩效目标,要因地制宜、分层分类别设定项目(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财政部门要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将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

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财政部门。

3.事中绩效监控

主要对象:部门支出和项目支出。

工作举措:设定监控时点,每年7月对上半年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监控,以提示警示为主,9月初对1—8月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实行监控,以纠偏纠错和调整处置为主;

分类实施监控,对基本支出以序时进度作为参照,对项目支出以项目实施进度或资金分配进度为参照;

分类予以处置,对绩效目标出现方向偏差、进度滞后以及目标调整的分类予以处置。

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本级绩效目标事中监控工作总计划,布置安排重点绩效监控工作,汇总形成监控总报告并提出处置意见,作为审核预算调整、处置预算结余、编制下年预算的依据;

财政部门在实施中期监控时,对绩效目标出现偏差的,要及时提示警示纠偏,对执行进度滞后的,要督促加快进度执行,对严重滞后无法执行的,要相应调整预算直至收回财政,对绩效目标发生重大变化的,要进行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确需进行调整的,要根据评估结果一并调整年度绩效目标和预算规模;

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制定本部门年度绩效目标事中监控 工作计划 ,对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实施事中监控,并定期汇总形成监控报告报财政部门。

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单位)。

4.事后绩效评价

主要对象:部门支出、项目支出、政策支出、政府预算。

工作举措:通过绩效评价,反映部门支出、项目支出、政策支出以及政府预算等政府行为的运行绩效;

落实部门(单位)绩效评价的主体责任;

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

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要深入开展部门支出、项目支出、政策支出、对乡(镇)财政运行情况的综合绩效评价;

主管部门(单位)要定期开展部门整体绩效、项目(专项)资金及政策实施效果的绩效自评,自评结果要及时报送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要加快制定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的管理规程和操作细则,主管部门(单位)在实施绩效评价时可引入第三方机构共同参与。

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单位)。

5.绩效结果应用

主要对象:政策绩效、部门绩效、项目(专项)资金绩效。

工作举措:建立绩效评价反馈制度和问题整改机制。

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将评价结果用于现行政策的完善,用于改进部门整体运行绩效,用于提升项目(专项)资金支出绩效,对于评价结果较差的,要进行通报和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要调整、整合或取消。

责任部门:财政部门。

二、责任约束

(一)明确绩效管理责任

主要对象:政府预算绩效、部门预算绩效。

工作举措: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组织实施: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政府预算绩效负责,领导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领域的预算绩效负责;

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负管理责任;

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直接责任,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

责任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主管部门(单位)。

(二)建立绩效激励机制

主要对象: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部门预算资金、政府性存量资金。

工作举措:建立健全转移支付和预算资金分配激励机制,清理政府性存量资金。

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要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将乡(镇)转移支付运行绩效与转移支付分配挂钩,将部门整体绩效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将项目实施绩效与项目预算增减挂钩。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要督促改进,对低效无效的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定期清理政府性存量资金,对长期沉淀的政府性资金一律收回财政,统筹用于本级上年度绩效运行较好的重大民生、重点产业、重大基础设施等项目。

责任部门:财政部门。

(三)加强绩效信息公开

主要对象:部门绩效、项目(专项)资金绩效、政策绩效。

工作举措:加强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府预算执行透明度。

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要主动将部门整体绩效、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和职能政策执行绩效等绩效信息向社会公开;

财政部门要将绩效目标、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与预决算草案同步报送人大,同步向社会主动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提升绩效信息透明度。

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财政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主要对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工作举措:坚持党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

组织实施:乡(镇)党委、政府统领所辖范围内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每年至少听取1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汇报。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单位)至少每年向县委、县政府汇报1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责任部门:乡(镇)党委、政府、主管部门(单位)、财政部门。

(二)管理培训

主要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业务人员、第三方机构业务人员。

工作举措:通过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工作,提升各部门及绩效管理参与机构的业务素质。

组织实施:财政部门对各乡(镇)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受托第三方机构等相关人员开展多层次的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加快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财政部门要充实预算绩效管理人员,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经费,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延伸至基层单位和资金使用终端。

责任部门:财政部门。

(三)监督问责

主要对象:政府重点项目、重大投资、重大民生等政府性资金支出。

工作举措:依法对政府重点项目、重大投资、重大民生等领域开展绩效审计监督和追责问责。

组织实施:审计部门要依法对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开展审计监督,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责任部门:审计部门

(四)工作考核

主要对象:干部政绩考核、部门运行职能。

工作举措:建立干部政绩考核和部门运行职能机制。

组织实施:组织部门要将绩效管理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参考;

目标绩效管理部门要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将部门运行职能的绩效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责任部门:组织部门、目标绩效管理部门。

四、进度安排

(一)2019年,加快推进全县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

1.加快制度建设:职能部门研究制定本级绩效激励、绩效培训、绩效问责、绩效考核等绩效管理制度和操作方案。

2.启动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探索实施政府收支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制定与米易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年度收入预算和增长目标,严控一般性支出,确保工资运转和基本民生支出不留缺口;

探索实施部门(单位)收支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依法将部门(单位)所有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全面统筹使用。

3.启动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框架:探索实施“四本”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试点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社保基金预算绩效评价;

探索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事前绩效评估;

启动乡(镇)政府预算绩效管理改革。

4.加快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启动实施重大政策、项目(专项)资金事前绩效评估;

加快完善部门预算和项目(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

拓展绩效中期监控范围,启动项目(专项)资金绩效监控;

完善部门预算和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探索实施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

5.加快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加快推进部门(单位)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将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向社会公开;

加大项目(专项)资金绩效报告公开力度,将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项目(专项)资金绩效报告报送同级人大。

(二)2020年,初步建成全县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1.继续完善制度机制:职能部门对已出台的绩效管理制度和操作方案进行调研评估,结合实际及时补充完善。

2.加快推进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继续推进政府和部门(单位)收支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启动地方民生政策绩效管理工作,探索建立重大民生支出政策绩效管理机制。

3.加快推进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框架:基本实现“四本”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和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全覆盖;

探索实施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政府性资金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编制等绩效管理工作;

基本完成乡(镇)政府预算绩效管理改革。

4.初步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初步建立事前有评估、事中有监控、事后有评价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

5.基本实现政府绩效信息公开:基本实现部门(单位)预算绩效信息和项目(专项)资金绩效信息公开。

(三)2021年,基本建成全县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1.绩效管理制度框架基本建成:职能部门进一步优化现有绩效管理制度和操作方案。

2.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基本实现:基本实现全方位的政府预算绩效管理。

3.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框架基本完善:基本完善以绩效目标为导向、绩效评价为抓手的“四本”预算绩效管理框架;

基本完善政府性资金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评价的绩效管理框架;

全面完成乡(镇)基层政府预算绩效管理改革。

4.基本建成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基本建成。

5.全面实现政府绩效信息公开:政府绩效信息全面向社会公开。

(四)2022年,全县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面建成

1.全县绩效管理制度框架健全完善。

2.全面实现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

3.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框架健全完善。

4.全面建成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链条。

5.全面实现政府绩效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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