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简称《规则》),拟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该《规则》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措施、要求等,旨在把教育惩戒纳入法治轨道。有人对成文的教育惩戒规定拍手叫好,但也有人对学校的自由裁量权心存质疑。对此,你怎么看?
1.表明自身的观点。
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教育惩戒,同样是教育,而非以暴制暴,一定要紧紧围绕纠错这一本质目的,不断精细化与合理化。学校在自主裁量时,不能背离文件精神,只有令学生心悦诚服,才能真正起到成风化人的教育效果。
2.分析有人对成文的教育惩戒规定拍手叫好。
(1)该政策明确了教师惩戒的法律界定。该《规则》对于惩戒给出了明确的界定,还制定了清晰的惩戒措施,这就让教师在行使惩戒权时有了明确的依据,避免教师因尺度不清而对学生滥施体罚,也能用合理惩戒让学生得到良好管教。
(2)该政策揭示了教育惩戒的目标和归宿。该《规则》中明确指出: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教育惩戒的首位属性是育人,而非惩罚,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管理权、评价权的具体方式。
(3)该政策可以让师生双方心中有底。对于学生而言,严格控制教育可以避免惩戒中的暴力、侮辱因素,避免对学生造成过度伤害;对于老师来言,清晰的教育惩戒规范也是一种保护,因为如若无明确规定,老师的惩戒行为极易和学生及家长产生冲突、造成纠纷。因此,明确教育惩戒权的规则,是让师生双方心中有底。
3.分析有人对学校的自由裁量权心存质疑。
该观点也向我们敲响警钟,避免学校的自由裁量权失当带来的问题。因为该《规则》中为学校留下了一定的自主空间,即学校校规校纪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这个自主空间面临的最大问题就在于如何拿捏好适度惩戒的分寸,既能达到教育的目的,也要避免沦为变相体罚,就需要掌握好惩戒的边界和尺度。不痛不痒固然起不到作用,但也要力避过犹不及。
4.提出建议。
(1)解读政策,浸润人心。政策普及的过程也是调适各方关系的过程,若传达到位,了解及时,必将会有效消除教育惩戒带来的不适感。故《规则》即将试行之际,各地各学校也该形成解读声势,让师生和家长都了然于心。
(2)配套补足,无缝对接。一个良好的教育生态,需要教育参与各方的共同努力,既然已经有了惩戒细则,为了避免因准备不足或心怀抵触而使《规则》悬空,各地也宜赶紧做好准备、做到无缝衔接,使其完满落地推行。
(3)积极探索,合理使用。《规则》给出了教育惩戒的原则、措施、程序等,但具体落实到位还需各地、各学校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健全教育惩戒的实施、监管和救济机制,让老师们真正敢用、愿用、会用、慎用教育惩戒。
(4)做好监督,惩治过当。从过往的经验看,有些教育惩戒过当的行为,就是因为部分教师任意妄为。为了使教育惩戒真正落地,各学校必须把教育惩戒当个事,建立围绕教育惩戒的监督机制,学生、家长的申诉渠道等。只有监督有力,关于教育惩戒的种种规范才不会悬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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