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符合本地生源的应、历届毕业生条件的是不能加分的,
准确的说教师招聘是不加分的,不管是笔试还是试讲!
公务员有一些资格加分,不过也不是单单的本地的就加!
一、招聘岗位 (附后)
考试按照招聘岗位数与报名数1:2比例开考,报名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专业,则核减该专业招聘计划数,并将所核减的计划数调剂到报名数超过开考比例的专业。
二、招聘对象、条件和范围
1.忠诚教育事业、思想素质好、身心健康,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2. 学历要求:报考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师范类为全日制普通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须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音、体、美学科的为全日制普通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专业与毕业证上的专业一致。
3. 取得教师资格证(如今年申报教师资格证的,须办证部门提供相关证明,并在2008年9月底以前提供证书。报考音体美专业的可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
4、户籍在本省(包括江西籍在外省读书的学生)。
三、考试
报 考语文、数学专业的,考语文、数学、英语3科,每科100分,共300分(初中知识占70%左右,高中知识占30%左右);报考英语专业的,考语文、数 学、英语3科(与语数专业试卷相同),语文、数学成绩各占25%,英语成绩占50%;报考音、体、美专业的,考语文、数学(与语数专业试卷相同)和专业理 论知识(中专内容)3科,每科100分,语文、数学成绩各占25%,专业理论成绩占50%。
考试时间:2008年8月6日
四、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工作的各个 环节。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初审、发放准考证、命题、考试(阅卷、统分)、公示、体检、复审、组织聘用等九个环节。
五、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职数以1:1的比例按考试统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按该岗位考生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六、聘用
经体检、复审合格,予以聘用。聘用分配原则,以考试统分从高到低排名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任教乡镇。聘用人员须坚守教学岗位并在初分配的学校任教5年以上。
七、待遇
聘用人员列入教师编制管理,实行聘用合同制,办理人事代理,其人事关系统一在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聘用手续后,工资、福利及职称评聘享受国家正式教师同等待遇,并由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八、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08年7月28日—8月1日
2.报名地点:县教体局第二会议室
3.缴费:交报名费100元(考试3科,每科30元,采像费10元),体检费自理。
4.报名时须带报考者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毕业生报到证(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正面免冠2寸彩照(报名时当场采像)。不允许他人代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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