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马街摩尔城项目开始小规模复工 之前已停工近1年

 2024-12-11 11:21:02  阅读 431  评论 0

摘要:灰尘弥漫的水泥路变成了干净的柏油路,路旁的绿化带全部翻新,还未建设完成的楼栋围起了蓝色的围挡。11月20日,停工近一年的马街摩尔城项目终于迎来复工的时刻。昨天,该项目售楼部工作人员表示,目前项目只是小规模复工,大规模全面复工需要等到明年春节之后。现场马街摩尔城

灰尘弥漫的水泥路变成了干净的柏油路,路旁的绿化带全部翻新,还未建设完成的楼栋围起了蓝色的围挡。11月20日,停工近一年的马街摩尔城项目终于迎来复工的时刻。昨天,该项目售楼部工作人员表示,目前项目只是小规模复工,大规模全面复工需要等到明年春节之后。

现场

马街摩尔城有了动静

昆明马街摩尔城项目开始小规模复工 之前已停工近1年

11月18日,马街摩尔城的业主收到一条手机短信,内容大意为“马街摩尔城将于2019年11月20日全面复工”。当时业主联系该项目售楼部得知,开发商未变化,仍然是正林公司。“之前项目停工因为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现在经过开发商的多方努力,可以复工了,项目已经在做施工准备。”工作人员表示。

26日下午,都市时报记者来到位于兴苑路北师大附中旁的马街摩尔城项目工地,看到工地内许多地方都有动工的迹象,工地里还不时传来嘈杂的施工声音。工地周围,柏油路已打扫干净,道路十分宽敞,路两旁绿化带里的泥土被重新翻过,往日堆积在绿化带里的建筑材料已经全部运走,施工楼栋周围也被蓝色的挡板围起,比之前整洁了许多。今年7月记者曾走访马街摩尔城,当时情况与现在大不相同——小区道路尚未施工完毕,石子和灰尘遍地,人和车走过,都会扬起一阵灰尘。

动向

项目价格有调整

预计不低于1.2万元/平方米

马街摩尔城的一名置业顾问表示,目前项目只是小规模复工,主要是做绿化等工程,全面大规模复工需要等到2020年春节之后。“项目现在有现房和期房,现房只有两室的,期房有三室的,但是现在项目的销售价格还没出来,正在准备调价,等新的价格出来才可以卖。”

该置业顾问表示,之前项目售价在11000元/平方米左右,预计此次调价后,新的售价约为12000元—13000元/平方米。“我们项目位置靠近地铁站,现在也正在逐步复工,新的价格应该不会低于12000元/平方米。”

此次复工,是否意味着项目能够顺利交房?开发商的资金来源是哪里呢?都市时报记者联系了马街摩尔城的开发商正林公司。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有了自己的资金来源,具体的来源目前不方便透露。至于项目进展,如果复工顺利,到明年年底交房没有太大问题。但这个事情谁也没有办法保证,我们作为开发商,会尽自己最大的能力早日把项目建设完成,把房子交付给业主。”

★新闻助读

马街摩尔城曾数次上演

“停工—复工”循环

因资金等原因,马街摩尔城的施工一直不太顺利。项目曾于2015年停工,2016年10月复工过一段时间,但因资金问题没有根本解决,2017年春节后再次停工;

2、017年10月项目逐步复工,后又停工,“2018年6月前交房”的计划也成了泡影。

近一年来,不断有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询问“马街摩尔城等项目何时复工”等问题。

对此,今年10月,西山区马街街道办事处回复称:山海城邦马街摩尔城项目,是昆明市城中村改造重点建设项目,分两期开发,开发商为云南正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马街摩尔城项目一期规划设计建筑34栋,其中住宅23栋(包括9栋回迁安置房),公建11栋;但目前仅有3栋商品房交付,其他房源仍未交付,且拖欠购买了商品房业主的违约金。

该回复透露,正林公司已通过多种方式筹措资金,马街街道办将督促开发商积极筹集资金,确保按时发放过渡费;督促开发商加快工程进度,争取工程早日完工,按期交房,同时履行补充协议相关内容。

昆明楼市新政:商品房重点监管资金额度为预售总额30%

“草海全被房地产围住了。”

“长腰山从山顶开发到山脚,保护区都干进去了!”

近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跟随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云南昆明下沉督察时发现,昆明相关区围绕滇池“环湖开发”“贴线开发”现象突出,滇池草海片区贴着保护区红线开发,大量房地产项目与湖争地,环草海25公里湖滨带被房地产等项目侵占;滇池东岸长腰山区域被房地产开发项目蚕食,部分项目直接侵占滇池保护区,挤占滇池生态空间。

5月6日上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通报的新一批督察典型案例中指出了围绕滇池的房地产开发问题,直指昆明当地党委、政府在滇池保护治理上“只算眼前账、不算长远帐,没有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没有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滇池”。昆明市迟迟不按《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要求编制出台滇池保护规划,导致滇池保护长期无“规”可循,滇池“环湖开发”“贴线开发”现象愈演愈烈。

“草海全被房地产围住了”

宝能集团“滇池九玺”地产项目位于草海5号片区,宣称要打造昆明鼎级富人区

宝能集团一块位于滇池一级保护区内的广告牌

2008年起,昆明市实施“退田退塘退房退人”“还湖还林还湿地”工程。“四退三还”本意是为滇池腾出更多生态空间,但2015年至今,草海片区开发建设了42个地块(占地2463亩)将环草海25公里湖滨带侵占,大量房地产项目与湖争地,“寸土必争”、“寸步不让”。

西山区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四退三还”工程中,草海5号片区迁走村民2千多户,约五千多人,而新的开发项目将使草海5号片区增加几万人口。

“当年好不容易迁出来的地,都盖了房子。”督察人员在现场指出,草海连片“贴线开发”严重挤占生态空间,清水进不去,污染负荷却在增加。

长腰山变“水泥山”,房地产开发侵占滇池保护区

2015年1月卫星地图显示,长腰山区域启动开发建设

2021年1月卫星地图显示,长腰山90%以上区域已开发为房地产项目

“长腰山从山顶开发到山脚,保护区都干进去了。”督察人员感叹说。

据督察发现,2015年1月以来,昆明诺仕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诺仕达集团)在长腰山区域,陆续开建滇池国际 养生 养老度假区项目。该项目规划占地3426亩,约占长腰山总面积的92%,规划建设别墅813栋、多层和中高层楼房294栋,建筑面积225.2万平方米。其中,面向滇池区域规划建设别墅390栋、多层和中高层楼房25栋。目前规划项目已全部实施,长腰山生态功能已基本丧失。

诺仕达集团在滇池二级保护区限制建设区违规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

事实上,2016年7月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时督察组就曾指出,诺仕达集团建设的有关项目侵占滇池一级保护区。但昆明市晋宁区及诺仕达集团不仅没有吸取教训,反而变本加厉,在滇池一级保护区毁坏生态林建设了一条沥青道路,并陆续在滇池二级保护区限制建设区违规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至2018年7月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时,诺仕达集团已在二级保护区内建成167栋别墅,占地293亩,建筑面积10.8万平方米。

《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规定,滇池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二级保护区限制建设区只能开发建设生态 旅游 、文化等建设项目,禁止开发建设其他房地产项目。

2018年7月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指出,《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对二级保护区内允许建设的生态 旅游 、文化建设项目界定不明确,导致一些 旅游 地产项目“打擦边球”。2018年11月,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修订《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规定在滇池二级保护区限制建设区可以建设 健康 养老、健身休闲等生态 旅游 、文化项目。诺仕达集团“借坡下驴”,随即打着 健康 养老产业的幌子,在滇池二级保护限制建设区内又继续开工建设437栋别墅,共计占地1242亩,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

整个长腰山已被开发蚕食,滇池集水区生态空间被严重挤占

据调查,这些别墅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权利性质”一栏为“市场化商品房”,单套网签备案价在218万—2992万之间,并非对外宣称的 健康 养老项目,实际是以 健康 养老产业之名,行房地产开发之实。

滇池保护长期无“规”可循

除位于滇池二级保护区的房产项目外,2017年至2020年间,诺仕达集团还陆续在长腰山三级保护区建设209栋别墅、294栋多层和中高层房地产项目,共计占地1891亩,建筑面积174.4万平方米,至此,整个长腰山被开发殆尽。

据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滇池草海25公里沿岸拟全部开发,2015年开发建设至今,仅剩两个项目尚未开工,外海包括长腰山在内的138公里沿岸已开发36公里。

“环湖开发”挤占滇池生态空间影响的是滇池水环境和水生态。昆明市市长刘佳晨坦言,“滇池流域污染负荷仍在增加,环湖开发的格局尚未得到根本性转变。”

谈及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刘佳晨认为“少数干部思想认识还不到位,抓滇池保护治理的积极性不高,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主动性不够。“

督察组则指出,昆明当地党委、政府政治站位不高,在滇池保护治理上态度不坚决、行动打折扣,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只算小账、不算大账,只算眼前账、不算长远帐,没有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没有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滇池。昆明市迟迟不按《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要求编制出台滇池保护规划,导致滇池保护长期无“规”可循,滇池“环湖开发”“贴线开发”现象愈演愈烈。

督察还指出,云南省相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未及时指出并制止滇池长腰山等区域的违规开发建设问题。

昆明市人民政府官网1日发布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试行)》(下称《通知》)。其中提到,商品房预售资金按照专款专用原则,实行分阶段、按比例动态监管,重点监管资金额度为项目预售总额的30%。

在预售资金的使用方面,《通知》明确,商品房预售项目的预售资金应当全部存入监管账户,由监管银行按照双方签订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进行监管。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前,只能用于支付本项目的工程款、建筑材料、配套设施、设备等款项、法定税费和到期的银行贷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在预售资金中提取5%的办公和管理支出;

商品房预售资金按照专款专用原则,实行分阶段、按比例动态监管,重点监管资金额度为项目预售总额的30%。重点监管资金的使用应当结合项目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计划,按照首次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形象进度、主体结构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设置资金使用节点。七层及以上建筑增加“建设层数达二分之一”节点;

昆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经营业绩和诚信记录等,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实施分级监管。

《通知》提到,具有一级资质且在昆明市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绩较好、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开发项目的重点监管资金比例可下调为25%。在1年内发生1次不良行为的,其新建、在建项目的重点监管资金比例上调为30%。

《通知》提到,出现三种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与监管银行签订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通过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按节点向监管银行提供有关材料,申请拨付重点监管资金。

具体包括,完成首次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形象进度,须提交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监理单位共同出具的节点证明材料,申请使用重点监管资金的40%。七层及以上建筑完成“建设层数达二分之一”节点的,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重点监管资金的60%;

完成主体结构验收的,须提交主体结构质量验收证明,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重点监管资金的70%;

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须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可申请使用剩余监管资金,监管银行终止对应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

《通知》还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将资金支付给项目工程施工(含材料供应)、监理单位,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款项;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步解除对应预售资金的监管,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结算退款。

《通知》要求,昆明市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区及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范围内(以下简称“主城中心区”)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项目,其预售资金的收存(包括购房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定金、首付款、一次性付款及包括预售商品房按揭贷款在内的后续付款等预售房款)、支出、使用均按照本通知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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