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主要有四种,包括: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相结合的规律、掌握知识与发展智力相统一的规律、教师的主导与学生的主体相统一规律、传授知识与思想教育相统一规律。
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相结合又称间接性规律,直接经验指的是学生在改造世界的过程中体悟、感知出来的知识。间接经验指的是学生学习的是历史进程中人类积累的一切经验,文化成果。教师在教学时一定要结合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相结合,才能让学生更好的接受知识。
掌握知识与发展能力相统一又称发展性规律,一是掌握知识是发展能力的基础;
二是发展能力是掌握知识的重要条件。
教师的主导与学生的主体相统一规律又称双边性规律,教师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教师指引着学生的学习方向、内容、进程以及结果和质量,还影响着学生的人生观、世界观的形成;学生主体性作用主要体现为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要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具体学习内容以学生的兴趣、需要来支配。
传授知识与思想教育相统一规律又称教育性规律,包括知识是思想品德形成的基础;学生思想品德的提高又为他们积极的学习知识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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