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负有安置职责。管理委员会,一般又简称管委会,主要是指组织中执行某些管理职能的一组人或者一定的行政功能区域。它不仅是作为组织机构,而且作为管理机构的一种重要的组织形式,已经被广泛地应用于政府,企业,工厂,经济发展项目管理的重要方面。
管委会主要职责
贯彻实施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受市委,市政府委托代管婺城区苏孟乡,三江街道,西关街道,江南街道和秋滨镇。组织实施市政府在开发区西南创办的18平方公里的工业园区建设。
研究制定开发区包括市工业园区,市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扶贫开发区,科技园,代管的乡,镇,街道,下同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及市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城市分区建设规划和乡镇,村建设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开发区实施,区内沿江,沿主要街道的主要建筑。
根据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制定开发区的行政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管理开发区的财政,审计。管理开发区内的土地和房地产市场,根据市政府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有关规定,受市土管部门委托负责实施开发区内的国有土地出让。
管理和监督开发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管理开发区的进出口贸易和其他商务活动,处理开发区的涉外事务。管理和协调金华市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内的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的工作。管理开发区劳动人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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