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秀山县公招秀山职教中心教师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秀山职教中心教师20名。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招聘岗位、名额及相关要求详见《2011年公开招聘秀山职业教育中心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一)。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的人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拟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6年7月1日);
4.取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
5.身体健康。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报名、笔试、试讲、实作、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重庆教育学院综合楼305室(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9号)。
联系电话:023-76655390,13896408866;
联系人:车志明。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网络报名和委托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岗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考生填写《2011年公开招聘 秀山职业教育中心教师报名表》,并提供本人毕业(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考职位要求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50元。报名者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2)拟招聘岗位职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必须达到1:3方能开考。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职数至规定比例。
(3)领取准考证:参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于2011年7月21日下午17:00在重庆教育学院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及面试。
1、公共科目笔试
考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分值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根据《中国重庆 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 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凡享受加分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中国重庆 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获奖者持获奖证书。未提供者,不得享受加分。
公共科目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加分
2、专业科目测试
专业科目测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
(1)按公共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
(2)试讲内容为相关专业的某教学片断,分值为100分。
(3)试讲流程及规则见准考证。
(4)试讲设合格分数线60分。
3、面试
面试采取实作的方式进行。
(1)根据公共科目总成绩与试讲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按拟招聘岗位职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考生各科成绩均需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2)实作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满分100分。实作结束的当天向应试人员公布实作成绩、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选名单。
(3)实作设合格分数线60分。实作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总成绩与试讲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总成绩×30%+试讲成绩×30%+实作成绩×40%。
(三)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职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实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实作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依次以试讲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工作由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 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 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 申请,经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则在本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在秀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报考单位、报考职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及各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公示结束后,没有发现问题或者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进 入下一程序。
(六)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由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原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所有拟聘人员须于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职教师资格证,未取得者解除聘用关系。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 任。
本简章由秀山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
1.2011年公开招聘秀山职业教育中心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2.2011年公开招聘秀山职业教育中心教师报名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1 :2011年公开招聘秀山职业教育中心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岗位名称 职数 岗位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电子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师 2 电气信息及电子工程类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1 电气信息及电子工程类 应用电子技术方向
计算机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师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多媒体方向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三维动画设计方向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网络方向
旅游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师 1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导游方向
1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礼仪教育方向
1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形体训练方向
汽修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师 2 职业技术教育类 汽车维修方向
1 汽车电子技术
艺术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师 2 艺术类 舞蹈专业方向,要求女身高158CM以上,男身高170CM以上。
1 艺术类 音乐方向,取得全国音乐等级考试九级及以上证书。
1 艺术类 美术方向。
体育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师 4 体育学类 擅长篮球,身高在170CM以上。
备注:以上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11级及以下岗位。
2014年重庆事业编招聘:云阳县事业单位招考550人公告
2014年云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50名,报名时间:6月27日至7月3日,打印准考证时间:7月16日0:00起至7月18日,笔试时间:7月19日,招聘范围和条件见下文!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50名,其中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0名,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3。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政治思想道德素质;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的前一日,即2014年6月26日);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3。
附件1.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附件2.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附件3.公开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在报名开始的前一日(即2014年6月26日)以前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准备报考的人员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和条件”,以及各个招聘岗位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
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招聘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云阳县机关事业单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4年6月27日至2014年7月3日登录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rlsbj.yunyang.gov.cn/wsbm/webregister/index.aspx)或登录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yunyang.gov.cn/)点击“云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入口”按钮,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4年上半年修订)》(附件 4)。
(二)初审报考资格。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条件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应及时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使用。
(三)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14年7月5日12: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将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四)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4年7月7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考生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核实缴费是否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的考生,于2014年7月16日0:00起至7月18日16: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考试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方能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特殊紧缺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由县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测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分值均为100分。
公共科目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2014年上半年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专业科目测试内容详见附件1-3。
笔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公共科目测试成绩×5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50%(笔试总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笔试时间初定为2014年7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在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yunyang.gov.cn/zfxx/),请报考人员自行及时查询。凡笔试科目任何一科缺考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
(二)现场复审报名资格
按面试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1)准考证;
(2)身份证;
(3)毕业(学位)证;
(4)初审通过后的《考生报名信息表》;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考生,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具有学校签章的《云阳县2014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附件6)。报考教育事业单位农村小学教师岗位的云阳籍贫困大学生,城镇家庭报考人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三)面试
面试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开展。
拟招聘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按1:1.5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拟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下的岗位,面试按1:2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特殊紧缺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总成绩须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若招聘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当天实际参加同类面试方式考生的平均成绩。
教育事业单位教师岗位面试采取上课方式进行,县环境监测站面试采取实作方式进行,教育事业单位校医岗位、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该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参加面试的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其他岗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确定。
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力社保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再次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进行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拟聘单位等。公示期间有反映且经查证影响聘用或因考生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九、岗位确定
报考教育事业单位和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所岗位的考生,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和岗位类别,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公共科目测试成绩高者优先。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具体招聘单位见附件7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岗单位一览表 。
十、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云阳县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未满服务年限的,解除聘用合同,并由聘用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二、其他
(一)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报考教育系统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应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笔试总成绩、进入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以及现场复审报名资格、面试、体检报到等招聘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请及时查看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报考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简章由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2.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3.公开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4. 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4年上半年修订)
5. 同意报考证明
6.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
7.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岗单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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