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精神,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根据《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特邀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岑巩县人民法院拟公开选聘特邀调解员共同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推动诉源治理走深走实。
一、选聘人数
30名特邀调解员。
二、岗位介绍
特邀调解员:指经岑巩县人民法院选任,接受人民法院立案前委派或立案后委托依法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在依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解决纠纷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工作职责是在人民法院的指导下调解民商事纠纷,从事相关司法辅助工作。
三、选聘条件及要求
(一)特邀调解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公民,年龄在20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具有司法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
3.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4.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
5.熟悉社情民意,善于做群众工作,有一定的调解能力;
6.能够熟练使用电脑、智能手机,有充足的时间参加调解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二)符合以上条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招募:
1.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法律工作经历的;
2.各党政机关退休干部;
3.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志愿者的;
4.党政机关、村(居)委会、学校、工会、妇联、共青团、法学会、商会、调解组织等推荐的干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特邀调解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三年内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限制高消费的;
5.其他不宜担任特邀调解员的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个人自荐的填写《岑巩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报名表》(见附件1)、单位推荐的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填写《岑巩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推荐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并准备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相关学历证书、个人简历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可发送至以下邮箱:
1、607896672@qq.com,也可将材料直接交到岑巩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联系电话:0855-3452334,联系人:杨勇。
(二)报名时间
2023年9月5日至9月20日。
(三)公示及聘用
政治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共同对参与报名的特邀调解员进行考察、审核,并报党组会讨论后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在岑巩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聘用,由岑巩县人民法院发放聘书,聘用期为五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连任。特邀调解员与岑巩县人民法院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合同关系。
五、补贴奖励
特邀调解员不设保底工资,实行个案补贴,每调解一件案件补贴180元,调解当场兑现的,每件额外奖励50元;月调解率超过60%的,每件额外奖励20元;月调解数超过25件的,超过部分每件额外奖励30元;系列案不足10件的,按1件折算,超过10件的,每10件折算为1件。按相关规定,具备在职公职人员身份的特邀调解员不发放个案补贴。
六、纪律监督
中共岑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岑巩县监察委员会)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对选聘工作全程进行监督。
七、解释权
本公告由岑巩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查看附件:
1.《岑巩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报名表》
2.《岑巩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推荐表》
2023年9月5日
原标题:岑巩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选聘特邀调解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0855hr.com/article/67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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