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信网怎么查证书

 2024-12-09 23:24:01  阅读 476  评论 0

摘要:学信网查学位证步骤:1、进入学信网官网,找到学信档案,然后登录。2、在高等教育信息下方点击学历。3、然后进入个人学历信息页面,上面会有学历证书编号、毕业院校、时间及专业等。学位证书的作用:1、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高等

学信网查学位证步骤:

1、进入学信网官网,找到学信档案,然后登录。

2、在高等教育信息下方点击学历。

学信网怎么查证书

3、然后进入个人学历信息页面,上面会有学历证书编号、毕业院校、时间及专业等。

学位证书的作用:

1、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学位不等同于学历,获得学位证书而未取得学历证书者仍为原学历。

2、学士学位是用来证明你的知识水平已经达到学士的水平的证明.是国家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是表明学位获得者在学术上已达到学士学位水平的证件,不得作其他用途。如发现证书有涂改者,不再有效。如发现学士学位获得者有不符合条件的,由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撤销授予其学士学位的决定。

学位证书编号怎么查询学信网

第一步:通过百度平台检索学信网,然后点击进去;

第二步:进入官网后,左上角点击学籍查询;

第三步:如果自己有账户,直接登录学信档案;如果第一次查询就要注册账户,根据网页提示,如实填写,记住密码。

第四步:根据自己账户登录学信档案,进去后就能看见自己的学历,如果登录失败就说明你的学历不被国家认可。

教育部学历查询网站、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网站、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和调剂指定网站。

学位证书编号怎么查询

1,查看毕业院校发放的纸质版本学位证书,从学位证书上寻找学位证书编号。学士学位证书的左下角有证书编号,即为学位证书编号。

2.通过学信网进入学信档案,查找学位证书编号。在搜索引擎中搜索“学信网”,进入学信网官网。首先注册并登录学信档案,网页会提示验证身份信息,随后网站即可将个人学历档案与账号绑定。在网站页面高等教育信息区域的个人学历信息中,可以找到学位证书编号。

_学位证书编号的编排规律

后六位为学位授予单位授予学位人员的顺序号码。这个号码有可能跟毕业证上最后6位一样,也有可能不一样。

普通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证书编号调整为16位数:前五位为学位授予单位代码;第六位为授予学位的级别,博士为2,硕士为3,学士为4;第七至第十位为授予学位的年份,如:2006年为2006。

比如学位证书:

1、024642008000001表示(10246)前5位是复旦大学的招生代码,4表示学士学位证书,(2008)表示授予年份是2008年,(000001)表示复旦大学内部学位证书编号为000001。

现行学士学位证书编号规则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05年8月25日下发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调整学位证书编号方式的通知》精神,学位证书编号方式调整如下:

一、普通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证书(以下简称三级学位证书)编号调整为16位数:前五位为学位授予单位代码第六位为授予学位的级别,博士为

2,硕士为

3,学士为

4;第七至第十位为授予学位的年份,如:2006年为2006;后六位为学位授予单位授予学位人员的顺序号码。

二、普通学士学位中的“双学位”和"第二学位”证书,分别在第十一位用一个汉语拼音字母"S"和"E"加以区别,其余与普通学士学位证书编号方式相同。总位数为16位。

三、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所获学位证书,在起始位置加"C",与普通学士学位证书加以区分,其后续编号为16位数。自考生所获学位证书,第十一位用汉语拼音字母“乙”标明,其余与成人学士学位相同。总位数为17位。

四、专业学位证书编号位置印有汉语拼音缩写的“Z”字样,其后续编号改为16位数。除第十一位根据不同专业学位用一个汉语拼音字母加以区别外,其余与普通三级学位证书编号方式相同。具体字母为:法律硕士(F)、教育硕士(Y)、工程硕士(C)、建筑学硕士和学士(J)、农业推广硕士(A)、兽医博士和硕士(B)、临床医学博士和硕士(L)、口腔医学博士和硕士(D)、公共卫生硕士(G)、公共管理硕士(E)、工商管理硕士(S)、工商管理硕士EMBA(I)、会计硕士(K)

五、攻读两课教师、中职教师、高校教师所获取的硕士学位证书的编号,在起始位置用"Q"与其他学位证书加以区别,后续编号方式与普通硕士学位证书编号相同。

六、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所获学位证书的编号,在起始位置用"T"与其他学位证书加以区分,后续编号方式与普通三级学位证书编号相同。总位数为17位。

七、来华留学人员所获学位证书的编号,在起始位置用"L”与其他学位证书加以区分,后续编号方式与普通三级学位证书编号相同。总位数为17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

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二十条 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由所在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第五十八条 高等学校的学生思想品德合格,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准予毕业。

《学位条例》 第四条 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

(一)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学信网怎么查证书】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yxiso.com/offcn/505424.html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院校搜的目标不仅是为用户提供数据和信息,更是成为每一位学子梦想实现的桥梁。我们相信,通过准确的信息与专业的指导,每一位学子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教育之路,迈向成功的未来。助力每一个梦想,实现更美好的未来!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mail:beimuxi@protonmail.com

Copyright © 2022 院校搜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BEIMUCMS 3.0.3

页面耗时0.1309秒, 内存占用1.99 MB, 访问数据库26次

陕ICP备14005772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