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云南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的一封信

 2024-12-09 03:12:01  阅读 978  评论 0

摘要:各位考生:云南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29日在全省各州市进行。请参加考试的各位考生坚守诚信守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的理念,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知法、守法,诚信考试、拒绝作弊。为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一、防疫事项(一)请考

各位考生:

云南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29日在全省各州市进行。请参加考试的各位考生坚守诚信守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的理念,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知法、守法,诚信考试、拒绝作弊。为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防疫事项

致云南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的一封信

(一)请考生仔细阅读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云南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防疫注意事项考生告知书》(点击跳转),并按照要求做好应考防疫准备(考点所在州市如有特殊疫情防控要求的,须按照当地要求应考)。

(二)自10月22日开始,申领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持续关注状态,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官网下载打印《云南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告知暨承诺书》(应按本人考试科目数准备充足的份数,每场考试均需提交),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完整填写承诺书中有关信息并签字确认。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就医并报告考区。

(三)及时进行核酸检测,请考生提前准备好10月29日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点所在州市如有特殊疫情防控要求的,须按照当地要求应考)。

(四)登录云南考试健康监测系统填写和更新健康监测信息。考生务必于10月23日起,每日登录云南考试健康监测系统(https://jkjc.ynzs.cn)填写和更新健康监测信息,每日上传本人云南健康码截图和通信大数据行程码截图,未填写的将会影响正常考试。请于10月27日起,上传本人首场考试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截图。

(五)注意加强个人防护。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入场时必须规范佩戴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试过程中,常态化防控区域、低风险地区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中、高风险地区及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考点所在州市如有特殊要求的,须按照当地要求应考)。

(六)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送考人员应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进入考点或在考点周围聚集。

(七)对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和信息的考生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考前准备工作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考生于2022年10月25日至29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仔细阅读考生考试须知和特别提示,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交通路线和周边环境,但不得进入考点学校内。考试当天,考点无法满足考生停车位需求,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出行方式。

三、考试须知

(一)带齐入场材料。考生携带①纸质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件、③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④《云南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告知暨承诺书》,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入考点(考点所在州市如有特殊要求的,须按照当地要求应考)。

(二)考试入场。考试期间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接受体温检测(体温<>

(三)携带物品须知。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考生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

(四)成绩查询。考试成绩预计于2022年12月9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到报名考区申请复核。

四、诚信考试

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有:组织作弊的行为;买卖或提供作弊器材、试题及答案;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构成犯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请考生珍惜个人的诚信记录、名誉及前程,诚信考试。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附件(点击查看或下载):云南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告知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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