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再审立案需要中院审查通过?

 2024-12-09 02:21:01  阅读 481  评论 0

摘要:法律主观: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改判的各类 申诉 或申请再审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完毕。 《最高人民法院案件审限管理规定》 第七条,对不服本院生效裁判或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复查驳回、再审改判的各类申诉或申请再审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完毕,作出决定或裁定,至迟不得超过

法律主观:

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改判的各类 申诉 或申请再审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完毕。 《最高人民法院案件审限管理规定》 第七条,对不服本院生效裁判或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复查驳回、再审改判的各类申诉或申请再审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完毕,作出决定或裁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八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刑事案件的 审理期限 为三个月;有特殊情视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裁定再审的民事、行政案件,根据再审适用的不同程序,分别执行第 一审 或第 二审 审理期限的规定。

高院再审立案需要中院审查通过?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经再审审理认为,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予维持;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虽有瑕疵,但裁判结果正确的,应当在再审判决、裁定中纠正瑕疵后予以维持。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导致裁判结果错误的,应当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中级法院判决后还能再上诉吗

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是民事判决书,中级法院是一审法院的,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如果中级法院是二审法院的,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如果是刑事判决书,中级法院是一审法院的,公诉案件的,被告人不服向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害人不服的可申请检察院抗诉。自诉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一、对中级法院判决不服要怎么办

1、中级人民法院为一审法院的。这个时候做出的判决是一审判决。那么,当事人对于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至高级人民法院,请求高院作出二审判决。

2、如果中级人民法院为二审法院的。这个时候做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那么判决作出后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向中院或是高院;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1、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2、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三、对中院判决不服,下一步怎么办

1、对中级法院再审判决不服,如果这是一审判决,可以向省高院上诉。

2、如果这个判决是二审判决,可以向市检察院申诉,要求检察院抗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一、中级法院判决后还能再上诉吗 首先确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的是 一审 案件还是 二审 案件: 1、如是一审案件,可以上诉。

2、 如是二审案件,不能再上诉。 二、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

(1)一审案件可以上诉: 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除了最高院的一审判决为终审判决不能上诉外,其他地方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均不作为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服地方法院(包括地方中院、高院)一审判决或裁定的,均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由二审法院审查案件卷宗,确定是否维持原判或者发回重审或者改判。

(2) 二审案件不能再上诉: 如提起上诉后,当事人对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不服的,不能再提起上诉。

(3) 对已经终审判决,案件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的称之为“ 申诉 ”,不是上诉 ,根据我国 诉讼 法的规定,案件被告两审终审制。 《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 代理 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 辩护人 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对于上述标题的问题,这要看中级人民法院是作为一审法院还是二审法院,如果是二审法院的话则此时做出的判决、裁定结果就是终审判决,这是会马上生效的,也就意味着不允许上诉。但如果是一审法院的话,则就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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